作者sdemon (hih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在公家機關上班還要排班嗎??
時間Wed Sep 22 13:51:05 2010
事實經過:
我從今年6月1日起在公家機關上班,是臨時人員不是正式的,
原本6月至9月初都是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
但是上禮拜課長說因為業務需要上班工時需要調整,變成彈性上班
所以當有業務需要我做的時候才需要上班。
我覺得不太合理,找他問清楚時還被罵了一頓 = =
他說:我們這邊的其他臨時人員都是這樣阿,就把我打發了。
下班後查了我的公文上,上面寫說該員為按時計酬人員每月工作22天每日8小時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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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100元,本局可視工作需求調整工作時間→我的主管用這個此條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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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上班時間就依據你負責的業務時段上班』
所以現在有時一週兩三天只上半天;或是一天兩天沒上班,假日去上班。
後來我請主管下公文,證明說要業務情況彈性上班,請他提出證明,
他又大發雷霆,變成我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
PS:我會擔心也不是沒有原因的,從我一進去主管就對我有偏見,
後來有人跟我說是因為我進去工作害她自己的人馬進不來,
,所以她把我是視為眼中釘,但是跟我說這句話的人他自己也自身難保。
因為大家都怕主管...
問題:
現在這樣就與每月工作22天每日8小時不符,如果照公文中,就該說一個月
工作176小時,何來的每日工作8小時之說?
我現在的情況就是有需要我工作時就上班,如果不需要我工作時就不用上班,
這樣就跟7-11的PT一樣為按時計酬人員??那我不如去打工
請問其他的公家機關也是這樣一體適用嗎?
只有我是例外嗎?
如果真的是主管不對有哪些法律可以提出?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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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219.155
1F:推 fatcats:這是在抗議什麼? 如果真的有人需要假日值班 09/23 01:20
2F:→ fatcats:難道非得逼主管找出數量足夠的眼中釘嗎... 09/23 01:20
3F:→ fatcats:我覺得用主管的眼中釘去理解這件事情沒必要... 09/23 01:20
4F:→ fatcats:除非你的薪水不合理 不然你應該去溝通如何的調度方式 09/23 01:21
5F:→ fatcats:你可以接受~~比方說前一週~兩週就知道下週何時要上班 09/23 01:22
6F:→ fatcats:難道臨時人員有5位需要機動上班 那他們都是主管的眼中釘 09/23 01:25
7F:→ fatcats:這種理解方式 只會逼的你自己待不下去 09/23 01:25
8F:推 hcya:其實原po的主張不無道理.「調整工作時間」是指當天上下班時間 09/23 07:45
9F:→ hcya:,是否可解釋成常態的週末上班且一天可不滿8小時,是有疑問的 09/23 07:46
10F:→ hcya:。其實你要求書面公文是合理的,要主管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09/23 07:47
11F:→ hcya:姑息的話除了自己生氣,主管未來仍會同樣恣意對別人 未必好~ 09/23 07:48
12F:→ sdemon:主管之前的一些小動作我也都忍下來了,是這次我才受不了 09/23 11:38
13F:→ sdemon:他說大家都這樣,那我也可以說今天組長都很閒叫組長先回家嗎 09/23 11:39
14F:→ sdemon:因為其他職員都是也都是臨時的不是正式的 09/23 11:40
15F:→ sdemon:我溝通過了,他就是很不耐煩,還有需要機動上班的只有我 09/23 11:43
16F:→ sdemon:譬如今天預約看診的民眾不多,下午2點就叫我回家了 09/23 11:46
17F:→ sdemon:我也只剩2個月不到就要離職了,還要這樣找我的麻煩>"< 09/23 11:47
18F:→ hcya:要離職的話更沒有後顧之憂了啊 建議不要姑息 蒐證後出手 給主 09/23 13:04
19F:→ hcya:管一個教訓(如果有違法或不當) 避免後人繼續受害 做做功德囉~ 09/23 13:05
20F:→ sdemon:現在就是不知道到底算不算違法阿@@' 09/23 13:36
21F:→ hcya:這沒辦法說的準,雖然我覺得至少一定不當~ 09/23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