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cergirl (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以訓練為由給半薪合理嗎?
時間Mon Sep 20 01:23:21 2010
事實經過:
我在承辦花博的單位工作六天,
因為覺得公司有點問題,故辭職,
並有填寫辭職單。
公司一開始問我上班時間,
半薪→半天訓練
全薪→半天訓練+半天上班
我想剛開始上班,給自己一些時間適應,
所以選擇半天,
原來的時間是上午十點到下午七點
但我們每天訓練時間幾乎都到五六點,而我也都待到訓練結束才離開,
甚至總在我們要回家時丟作業給我們寫。
因我本身是唸中文的,他們跟我談薪水時請我幫忙做文案書寫,
說要加我錢,
六天工作間他們也請我寫新聞稿,
在資料不全的情況下我也自己在家熬夜寫完,
但當我要離職時,他卻不願意付給我當初說好的薪水,
並且算下來我的時薪只有52元
六天工作31.5小時 只有一千六百多元
後來在往來幾次的通信中,我明確的指出他薪資誤算,
但他一開始堅持是我算錯
直到我說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他才妥協,
可是還是只願意付給我2500元的薪資
換算下來仍未達基本最低薪資,
現在公司那邊堅持當初有跟我談半薪,而我也同意,
可是當初的半薪是半天時間,卻每天都超時,
後來我們又有問1999人員,
小姐跟我們說,就算是訓練,也是公司應付的成本,
不能以此為藉口發給半薪(這是確定的嗎?? 我查勞基法沒看到)
且應由開始工作日到最後工作日,含假日,都可以算全薪的薪資,
這樣算下來我大概可以拿到六七千塊錢。
我本來薪資的算法還是偏勞方優勢的,
我是以25000(全薪)/30(月天數)/8(工作時數)=104(時薪)*31.5=3381元
請問我可以就工作天數來除嗎??
問題:
1. 即使是訓練期間,是否都應付給全薪薪資?
2. 假日也可算在工作日內,核算薪水嗎?
3. 可否就工作天數來核算時薪??
25000/22(工作天數)/8*31.5=4474
我現在不曉得要自己當面去要錢,
還是要透過勞工局,因擔心法律程序要拖很久時間,
希望可以知道得詳細一些,
我搞清楚狀況,要回我應得的薪水即可。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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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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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WaterPisces:直接去跟勞工局檢舉 09/2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