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cergirl (嗯)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以训练为由给半薪合理吗?
时间Mon Sep 20 01:23:21 2010
事实经过:
我在承办花博的单位工作六天,
因为觉得公司有点问题,故辞职,
并有填写辞职单。
公司一开始问我上班时间,
半薪→半天训练
全薪→半天训练+半天上班
我想刚开始上班,给自己一些时间适应,
所以选择半天,
原来的时间是上午十点到下午七点
但我们每天训练时间几乎都到五六点,而我也都待到训练结束才离开,
甚至总在我们要回家时丢作业给我们写。
因我本身是念中文的,他们跟我谈薪水时请我帮忙做文案书写,
说要加我钱,
六天工作间他们也请我写新闻稿,
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我也自己在家熬夜写完,
但当我要离职时,他却不愿意付给我当初说好的薪水,
并且算下来我的时薪只有52元
六天工作31.5小时 只有一千六百多元
後来在往来几次的通信中,我明确的指出他薪资误算,
但他一开始坚持是我算错
直到我说要寄存证信函给他,他才妥协,
可是还是只愿意付给我2500元的薪资
换算下来仍未达基本最低薪资,
现在公司那边坚持当初有跟我谈半薪,而我也同意,
可是当初的半薪是半天时间,却每天都超时,
後来我们又有问1999人员,
小姐跟我们说,就算是训练,也是公司应付的成本,
不能以此为藉口发给半薪(这是确定的吗?? 我查劳基法没看到)
且应由开始工作日到最後工作日,含假日,都可以算全薪的薪资,
这样算下来我大概可以拿到六七千块钱。
我本来薪资的算法还是偏劳方优势的,
我是以25000(全薪)/30(月天数)/8(工作时数)=104(时薪)*31.5=3381元
请问我可以就工作天数来除吗??
问题:
1. 即使是训练期间,是否都应付给全薪薪资?
2. 假日也可算在工作日内,核算薪水吗?
3. 可否就工作天数来核算时薪??
25000/22(工作天数)/8*31.5=4474
我现在不晓得要自己当面去要钱,
还是要透过劳工局,因担心法律程序要拖很久时间,
希望可以知道得详细一些,
我搞清楚状况,要回我应得的薪水即可。
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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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tmate:时薪低於95就违法 09/20 04:37
2F:推 WaterPisces:直接去跟劳工局检举 09/2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