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ting (遠方的鼓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與房東的租屋糾紛
時間Wed Sep 15 00:04:31 2010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CZvoNUK ]
作者: plating (遠方的鼓聲)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與房東的租屋糾紛
時間: Wed Sep 15 00:02:26 2010
我的租約是從月初開始
但是租金是每個月十號繳(轉帳)
然而八月份的時候 我因月初有九天不在
第九天(8/9)回到租屋處 發現房間牆壁有嚴重發霉和生蟲
當晚打電話給房東 但是房東電話無人接聽
我在第十天(8/10)拍照存證
當天並沒有繳納當月租金
有在電話裡跟房東說:既然你房子還沒弄好 那我房租就先不繳嗎?
房東口頭上應允(現在想想應該算是敷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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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房東在八月中才跟我當面談 當時的情況是房東約了施工的工人談房子如何處理
最後才跟我解釋她正在處理房子 但看我東西都收的差不多了 問我應該是沒有要住了吧
我回答她是 (口頭回答 並無書面資料)
之後我就在八月二十號之前搬離租屋處
然而九月份房東再次與我聯繫時
說要扣我一個月的押金(當時押金是兩個月 共一萬八)
她的說法是 我八月份並沒有繳納房租
而我的租期是從八月一號開始算的
我在八月10號才聯繫她房子發霉 但她還是有負到保管我的行李的義務 契約還是在
我沒有盡到房客的義務 她有權利扣我一個月押金抵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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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請問
房子到九月8號還是沒有處理發霉問題 且更嚴重
我跟房東最後一次談退租是9/8 那天交還大門鑰匙
房東說租約就該算到交還鑰匙當天 所以我八月份還是要繳房租的
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嗎?
因為房東在八月中的時候 有跟我要房間的鑰匙
說明是要提供給其他房客使用我房間內的浴室
所以我以為那時候我們就已經有共識我已經不租了
但是房東9/8說我並沒有明確的告知她...
另外一個問題是
房東從八月中一直到九月中都沒有處理房子發霉
就算我沒有繳八月份租金 但是房東現在要扣我押金
她在法律上是完全站的住腳的嗎?
我有請學校的校外住宿組跟房東談過了
可是房東最後的底限是退我一萬二 (押金一萬八)
但我本來的底限是繳納8/1~8/9 三分之一租金的
我的理由是我從9號就發現房子發霉 並試圖通知房東
房東一直到八月中才與我聯繫
而八月中我就已經把房間鑰匙還給房東了
八月份房租應該不用全繳才是
請問我的認知哪裡出了問題呢?
麻煩大家不吝指教 我真的為了這件事很苦惱
另外如果這件事情走上調解委員會
真的對我比較不利嗎?
學校的老師在和房東談過之後
跟我說
我當時除了拍屋況之外
並沒有把自己損害的東西留下來存證
另外我確實沒有繳納當月租金 是我理虧
對我很不利
不太建議我走法律途徑
言下之意大概是要我接受一萬二吧......
ps. 因為我怕全部貼過來太冗長
但我有把詳細過程po在rent-exp(搜尋我的ID會有兩篇)
不知道這樣對整個過程了解有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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