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dom1986 (阿K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補習班薪資不給付,一拖再拖
時間Sun Sep 12 04:01:48 2010
事實經過:
結束在補習班的工作後,還有3000元的薪資尚未領到
主任一開始以要和總校那裡討論再給
並保證不論總校那裡結果如何,即使要自掏腰包
也會給付工資,並允諾今月十號可以領取
事後,十號當天打電話確認主任在補習班時
主任改口,說總校那裡聽完招生電話錄音內容後
認為不達到她們的標準,裁定不給付工資
我說:那天你有保證我十號領的到
主任卻說:你知道你錯在哪裡嗎?
頻頻推託直到現在也是領不到錢
3000元的薪水是這樣算的
當時是做正職的,所以月薪,後來被主任開除(不是自願離職)
離職那天,剛好是領完薪水後五天
主任說,要扣錢,所以 一天六百元來算
工作時間是下午三點到十一點,但是補習班常常以學習為由
要我們十一點就到,或者是有時候排到休假,還要我們到補習班
輔導學生,這些都是無支薪,以自己的時間去工作
晚下班就別提了,大家都這樣。
3000元不多不少,但是最近要用到一筆錢,補習班態度卻很差
苦惱
問題:
1.請問,勞基法適用在補教業嗎?(因為那家補習班打著是出版社)
2.當初合約中有提到如果招生電話不達數目,要扣錢,合理嗎?
3.補習班利用許多手段不支薪,要如何討回公道?
3.如果需要證據,需要什麼證據?
3-1.如果需要打卡證明,我可以向補習班索取嗎?萬一她們銷毀了怎麼辦?
4.文中沒提到的一個部分。主任常常以不堪的言語當著大家的面前辱罵職員,該怎麼辦?
4-1.辱罵職員這點可以使合約無效嗎?
4-2.關於辱罵職員蒐集證據,似乎只有錄音,在不告知對方的情況下錄音
證據合法嗎?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呢?
5.補習班當初合約上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都與實際相差甚遠
請問這份合約有效嗎?
6.最後補習班以一天六百車馬費打發我,一小時不達95元基本工資標準
請問我要怎麼去爭取?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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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74.29
※ 編輯: freedom1986 來自: 123.204.174.29 (09/12 04:26)
1F:推 fayuan:1.有 2.違法 3.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3-1由勞工局介入處理再說 09/12 10:19
2F:→ fayuan:4.視個案情況看是否符合公然侮辱罪 4-1情況嚴重時,勞工可 09/12 10:20
3F:→ fayuan: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4-2自己是對話方之一,合法。 09/12 10:21
4F:→ fayuan:5.有效,但欠的薪資、加班費要補給勞工 6.請找勞工局 09/12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