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站內PttLifeLaw
標題[繼承] 請問用以物易物方式交易房地產可否免稅?
時間Tue Sep 7 12:47:35 2010
事實經過:
某位父親過世後在台北留下一間公寓, 市值約三千萬..
但是報遺產稅的價值可能一千萬左右或不到.. 給幾位子女繼承..
子女生活圈並不在台北所以希望將持份賣給其中一位..
價錢不那麼好算..
這位公推要繼承的子女在新竹縣北縣和桃園縣有房子價值約五百萬的房子..
大家就想可否用以物易物的方式
他把約五百萬的房子給弟妹,
弟妹把台北的房子的持分歸他所有.
問題:
請問這樣以物易物可以節稅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F:推 bushman:還沒辦繼承登記的話,遺產分割是最佳解 09/07 14:01
2F:→ dulicc:若辦繼承登記的話 就共有物分割吧 09/07 20:51
還卡在這要繼承的那個人沒有足夠的現金..
先把上面那些東西變成現金再分給大家..不確定性太高..
所以才會想問這個可能性.. 謝謝..
※ 編輯: mrschiu 來自: 118.160.48.68 (09/08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