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gggy (我愛秀秀)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受傷留下疤痕可否請求雷射費用賠償?
時間Wed Sep 1 00:04:09 2010
事實經過:
內人在搭電梯時,
突然被覆蓋在日光燈外面的壓克力板砸下,
造成鼻樑骨有近三公分的疤痕,
事情經過一個月左右,傷痕尚在貼美容膠療養中,
經去長庚美容整形外科評估,
需要施作6至10次的飛梭雷射可使疤痕淡化(醫生說不可能完全好),
該大樓的管理單位是有意願要談賠償的事宜,
但是看到內人到長庚評估後的價格要好幾萬元似乎有點卻步,
表示要再回去評估看看,
問題:
1.該項美容雷射費用及門診費用是否可跟該單位求償?
2.若在金額上談不攏時,之後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求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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