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gggy (我爱秀秀)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受伤留下疤痕可否请求雷射费用赔偿?
时间Wed Sep 1 00:04:09 2010
事实经过:
内人在搭电梯时,
突然被覆盖在日光灯外面的压克力板砸下,
造成鼻梁骨有近三公分的疤痕,
事情经过一个月左右,伤痕尚在贴美容胶疗养中,
经去长庚美容整形外科评估,
需要施作6至10次的飞梭雷射可使疤痕淡化(医生说不可能完全好),
该大楼的管理单位是有意愿要谈赔偿的事宜,
但是看到内人到长庚评估後的价格要好几万元似乎有点却步,
表示要再回去评估看看,
问题:
1.该项美容雷射费用及门诊费用是否可跟该单位求偿?
2.若在金额上谈不拢时,之後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求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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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iggggy 来自: 61.57.144.54 (09/01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