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sweating (反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昨晚收到妨害名譽的通知
時間Fri Aug 27 10:35:48 2010
事實經過:
我猜應該是緣自於年初得這件事。
http://nosweat0911.pixnet.net/blog/post/25760501
文章密碼:fuckyouasshole
是說當初寫網誌是要分享一下相關經驗,
畢竟有關該公司的一些討論都被移除了。
幾個月後就接到同學母親提醒我把文章撤下的電話,
因為那時該公司已經揚言要告我了。
我便把文章鎖起來,想說就差不多了,
誰知道昨晚還是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通知,
要我下星期一去一趟,說是已經開庭,不能改時間。
問題:
下星期一去說明時,我需要請一位律師陪同嗎?
想知道我網誌內容是否可能對妨礙名譽成案?
畢竟我說的都是當天的情況,或許對方是打我"老鼠會"這點?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希望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51.114
1F:推 depravity:懶得看內容不過個人認為"老鼠會"有汙名化多層次傳銷之嫌 08/27 11:13
※ 編輯: nosweating 來自: 140.124.51.114 (08/27 11:22)
2F:→ leojuff:要看法官的認知..有錢請律師可以刺激一下經濟也不錯 08/27 12:34
3F:→ nosweating:就是沒錢...orz 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OK嗎? 08/27 12:39
4F:推 depravity:有牌的"沒錢"才會 08/27 12:42
5F:推 a386036:如果是多呈次傳銷的話,你也加入他們的團隊,應該就沒事了 08/27 19:29
6F:→ nosweating:...囧 08/28 00:23
7F:→ phantomli:裡面比較有問題的都是「心想...」個人意見不會構成誹謗~ 08/28 22:04
8F:→ phantomli:其他部分多為轉述朋友弟弟介紹東西的情況~ 08/28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