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sweating (反骨)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昨晚收到妨害名誉的通知
时间Fri Aug 27 10:35:48 2010
事实经过:
我猜应该是缘自於年初得这件事。
http://nosweat0911.pixnet.net/blog/post/25760501
文章密码:fuckyouasshole
是说当初写网志是要分享一下相关经验,
毕竟有关该公司的一些讨论都被移除了。
几个月後就接到同学母亲提醒我把文章撤下的电话,
因为那时该公司已经扬言要告我了。
我便把文章锁起来,想说就差不多了,
谁知道昨晚还是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通知,
要我下星期一去一趟,说是已经开庭,不能改时间。
问题:
下星期一去说明时,我需要请一位律师陪同吗?
想知道我网志内容是否可能对妨碍名誉成案?
毕竟我说的都是当天的情况,或许对方是打我"老鼠会"这点?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希望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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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4.51.114
1F:推 depravity:懒得看内容不过个人认为"老鼠会"有污名化多层次传销之嫌 08/27 11:13
※ 编辑: nosweating 来自: 140.124.51.114 (08/27 11:22)
2F:→ leojuff:要看法官的认知..有钱请律师可以刺激一下经济也不错 08/27 12:34
3F:→ nosweating:就是没钱...orz 找法律扶助基金会帮忙OK吗? 08/27 12:39
4F:推 depravity:有牌的"没钱"才会 08/27 12:42
5F:推 a386036:如果是多呈次传销的话,你也加入他们的团队,应该就没事了 08/27 19:29
6F:→ nosweating:...囧 08/28 00:23
7F:→ phantomli:里面比较有问题的都是「心想...」个人意见不会构成诽谤~ 08/28 22:04
8F:→ phantomli:其他部分多为转述朋友弟弟介绍东西的情况~ 08/28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