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fa (豆小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傷害與毀損。
時間Tue Aug 17 21:49:37 2010
事實經過:
大家好,
之前因為停車糾紛與人發生衝突,
事情經過可以搜尋我發過的文章有較為詳細的描述,
不過我還是簡述一下,
某天當我停好車以後鄰居從家裡走出來認為我停靠她的車子太近,
於是他拿起地上的圓形錐砸我的車子並且口出惡言,
當場我就下車與他理論,
在理論的過程中其父親又跑出來再度拿圓形錐砸我車子,
我因他一直辱罵我且連續攻擊我車子兩次,
一時氣憤也拾起已經掉落在地上的圓形錐砸向他的車子.
我停車過程中完全沒有碰撞他的車子,
在兩方丟擲圓形錐的過程中也都沒有傷及人員.
其實當下已經去警察局寫了一個記錄簿,
對於毀損及毀謗的部分暫不提告.
但是過了一、兩天以後他跑到警察局告我傷害,
說我從他手上搶走圓形錐的時候讓他的手指挫傷.
還去醫院弄了一張驗傷單,
可是這件事情完全沒有發生,
因為我一直到他父親二度砸我車子的時候我才拾起圓形錐的.
再過了兩個禮拜,
他又跑到警察局告我毀損和恐嚇,
他自己拍了一張車子烤漆剝落的照片然後附上車廠的估價單告我毀損,
然後又說我讓他心生畏懼所以告我恐嚇.
問題:
恐嚇的部分我覺得應該是不太可能告的成,
因為畢竟是他先動口,
又連續動手兩次我才受不了反擊的.
而傷害的部分我是覺得莫名其妙,
因為我根本沒有跟他有任何身體接觸,
不過我覺得還是要小心一點,
我想請問一下他這樣告的成嗎?
我非常確定我根本沒有碰到他,
(有監視器畫面但是模糊不清)
但是他有驗傷單, 可能還有證人(他的父親與他的妹妹),
我怕他們一口咬定說我有那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的想法是他這樣非常不合理,
因為我們到警察局的時候他根本沒有說有這件事情發生,
加上他又提不出有力的證據(他要告我傷害應該要負責舉證?),
所以我只要堅持我根本沒有碰到她即可,
這樣不知道對嗎?
另外毀損的部分,
我也真的覺得很奇怪,
因為當下我和他和警方三方看起來車子都沒有肉眼明顯可見的毀損,
可能因為圓形錐是塑膠的所以其實滿難造成嚴重的傷害吧,
又我當下有提出建議要是有任何毀損的疑慮,
我們兩方都立刻把車子開到修車廠去做鑑定與估價,
避免後續的困擾,
最後他也沒有採用我的建議, (我有全程錄音)
但是過了兩個禮拜以後他忽然冒出一張烤漆剝落的照片和估價單說是我造成的,
我真的很難承認那個傷痕是我造成的 =_=
我的想法如同前面,
他應該還是要負責舉證的責任吧?
我真的覺得這真是太不合常理了,
哪有人家車子烤漆剝落這麼明顯當下會看不出來的,
而且還拖到兩個禮拜以後才去報案,
我也打算堅持這個論點進行自我保護.
不知道大家可否可以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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