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ti (NCIS g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回簽OFFER LETTER後又被告知人事凍結
時間Mon Aug 16 09:53:23 2010
事實經過:
八月初我去台北縣某上市上櫃公司面試國外業務(一般職)
前後共兩次,第二次結束的當天下午又被叫回公司
當面告知我被錄取,同時雙方也討論好報到時間
之後收到OFFER LETTER時,發現人資薪資寫錯
於是請她們修改重發。
要回簽時,針對該公司的提出的附加條款仍不安心,
因為該條款表示:
"若非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在約定時間報到,同意罰款十萬元"
(雖然說我本來就是要去報到,但是我一整個嚇到怎麼會有這種條款)
(尚有另一條"同意該公司舉報104等平台,並且所有相關企業永不錄用...")
我跟該公司人資反應後,隔天人資與法務討論發新的OFFER來
下修罰款金額 (只是金額比較不令人吃驚,但依然是不平等條約)
考慮半天後簽下"賣身契",並在隔天(時效內)將檔案電子化寄回該公司
一小時後,收到人資通話說
"高層決定人事凍結,若我有簽回第一份OFFER就不會被凍到"
我反應不合理,因為我是時效內回簽,要求與部門主管通話。
再一個小時,人資主管來電,但他的說法讓我更抓狂
因為這位沒面試我的主管竟然說
"我應該不適合該公司文化,與其進去才發現不適應,反而造成時間浪費"
但因為他被我講得無話可回,所以他只好說 "再與業務部談看看"
因為部門主管沒來電,晚上,我打電話給部門主管
部門主管告知:"公司這一季銷售不佳,下一個月尚不見好轉的預像
因此人事凍結,他有建議人資給予補償 (搬家、推掉其他OFFER、等等)<--我懷疑...
已經確認凍結,不知何時開放職位。
我要求主管通知人資給書面通知取消OFFER,因為我回簽的文件上面有罰款條件。
問題:
請問遇到這種狀況我該怎麼做?
這種公司已經讓我信心全無,不想進去
但是我可以跟勞委會檢舉他們嗎?
我可以跟 104 檢舉他們嗎? (剛剛去看了,該職位還公佈在上面)
另外我檢舉後,請問會不會遭遇到什麼樣的"下場"呢?
(有人說我會"紅",之後會很難找工作...)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邊文章同時轉JOB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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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兩天是又氣又急,心情很不穩定,而且我還推掉其他家的OFFER...
因為在搬家打包途中等等... 剛剛還打電話取消貨運...
想到浪費這麼多時間在這家公司上面就非常的鬱悶...
※ gati:轉錄至看板 job 08/16 09:56
※ 編輯: gati 來自: 111.184.171.233 (08/16 09:56)
※ 編輯: gati 來自: 111.184.171.233 (08/16 10:16)
1F:推 fgvb:這種公司進去後也不會太好 還是換一家吧 08/17 11:28
2F:推 sindyevil:換公司吧,這家對員工並不友善. 08/17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