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0304 (ki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連帶負責人
時間Thu Aug 12 23:25:23 2010
事實經過:朋友的爸爸(簡稱a)與人(簡稱b)合開股份有限公司,
一開始 a 掛名董事長及連帶保証人,在 a 掛期間此公司是負債的狀況。
後來因 b 持股較大,公司改選董事長,現 b 為這家公司的董事長。
目前這家公司開始賺錢了,卻惡意的不還債款。
問題: 請問股份有限公司不還錢,那麼錢應該要全權由連帶負責人還嗎?
還是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強迫此公司還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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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115.161.162
1F:推 hsinyeh:先看一下欠錢的原因是啥 08/12 23:52
2F:→ can0304:債款都是公司欠廠商的貨款及欠銀行的貸款 08/12 23:56
3F:→ elianlee:公司有賺錢,那就表示公司有資產,戶頭也有錢囉? 08/1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