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0304 (ki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连带负责人
时间Thu Aug 12 23:25:23 2010
事实经过:朋友的爸爸(简称a)与人(简称b)合开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始 a 挂名董事长及连带保证人,在 a 挂期间此公司是负债的状况。
後来因 b 持股较大,公司改选董事长,现 b 为这家公司的董事长。
目前这家公司开始赚钱了,却恶意的不还债款。
问题: 请问股份有限公司不还钱,那麽钱应该要全权由连带负责人还吗?
还是可以透过法律途径强迫此公司还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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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115.161.162
1F:推 hsinyeh:先看一下欠钱的原因是啥 08/12 23:52
2F:→ can0304:债款都是公司欠厂商的货款及欠银行的贷款 08/12 23:56
3F:→ elianlee:公司有赚钱,那就表示公司有资产,户头也有钱罗? 08/1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