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討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重新註冊ID可以修改文章嗎??
時間Wed Aug 4 10:56:38 2010
事實經過:
本人於BBS站註冊ID,但其後發現此ID之前有人使用,有許多文章存在,
現想刪除文章以免誤會,但因許多文章皆有標記,無法刪除
因此ID以後乃是我使用,不想將文章留下,請問第一點有何違法疑慮?
問題:
1.使用 E 將文章內容及標題全部刪除後 通知板主刪除
2.通知板主刪除
不好意思 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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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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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F:→ O9229689l7:準備開始養分身了嗎? 08/04 11:34
沒有開始
2F:推 netsc:不是你本人的文章 你沒有權利刪除吧 08/04 12:00
所以我要留者嗎? 可是那不是我的發言 只是ID現在是我在用
3F:→ iscu:這問題應該是去站務版問吧 08/04 12:40
不 站務既然沒有將ID不死 表示人人皆可以使用
我只是想把文章刪除 因為換人了
4F:推 netsc:你有從前面一個人得到授權的話才可以去動他的文章 08/04 12:59
5F:→ netsc:跟id換誰使用都沒有關係吧 08/04 13:00
6F:→ netsc:所以最好的方式是找出前面一個使用者,然後得到他的授權 08/04 13:01
7F:→ netsc:那你就有權利刪除你被授權刪除的文章 08/04 13:02
最好找的到他啦
其實不要刪也好 他做了什麼就還會很多人記得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61.230.16.102 (08/04 13:15)
8F:→ snakeback:你不是那個檢舉王? (純粹詢問) 08/05 00:03
9F:推 fatcats:這就是同名同姓又住同個社區的人的困擾..... 08/05 12:22
10F:→ fatcats:不過既然那些文章不是你發的 你就沒有權力刪除 08/05 12:23
11F:→ fatcats:但是反過來說BBS是認ID的 操作上你是可以去刪除的... 08/05 12:24
12F:→ fatcats:至於標記有時候就是為了留存 如果你不是本人 08/05 12:25
13F:→ fatcats:最好就是改快換個ID吧...不要用他人舊的... 08/05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