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讨厌)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重新注册ID可以修改文章吗??
时间Wed Aug 4 10:56:38 2010
事实经过:
本人於BBS站注册ID,但其後发现此ID之前有人使用,有许多文章存在,
现想删除文章以免误会,但因许多文章皆有标记,无法删除
因此ID以後乃是我使用,不想将文章留下,请问第一点有何违法疑虑?
问题:
1.使用 E 将文章内容及标题全部删除後 通知板主删除
2.通知板主删除
不好意思 麻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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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检举王用笺 ▏
▕ HateOn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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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1F:→ O9229689l7:准备开始养分身了吗? 08/04 11:34
没有开始
2F:推 netsc:不是你本人的文章 你没有权利删除吧 08/04 12:00
所以我要留者吗? 可是那不是我的发言 只是ID现在是我在用
3F:→ iscu:这问题应该是去站务版问吧 08/04 12:40
不 站务既然没有将ID不死 表示人人皆可以使用
我只是想把文章删除 因为换人了
4F:推 netsc:你有从前面一个人得到授权的话才可以去动他的文章 08/04 12:59
5F:→ netsc:跟id换谁使用都没有关系吧 08/04 13:00
6F:→ netsc:所以最好的方式是找出前面一个使用者,然後得到他的授权 08/04 13:01
7F:→ netsc:那你就有权利删除你被授权删除的文章 08/04 13:02
最好找的到他啦
其实不要删也好 他做了什麽就还会很多人记得
※ 编辑: hateOnas 来自: 61.230.16.102 (08/04 13:15)
8F:→ snakeback:你不是那个检举王? (纯粹询问) 08/05 00:03
9F:推 fatcats:这就是同名同姓又住同个社区的人的困扰..... 08/05 12:22
10F:→ fatcats:不过既然那些文章不是你发的 你就没有权力删除 08/05 12:23
11F:→ fatcats:但是反过来说BBS是认ID的 操作上你是可以去删除的... 08/05 12:24
12F:→ fatcats:至於标记有时候就是为了留存 如果你不是本人 08/05 12:25
13F:→ fatcats:最好就是改快换个ID吧...不要用他人旧的... 08/05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