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gPing (SongP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損導致車價減損問題
時間Wed Jul 28 13:17:37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8/12/1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險、對方強制險、計程車聯保。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行進間,對方於後方推撞我車撞至前車,交通大隊鑑定結果為對方全責。
六、問題:
有無財團法人或具司法公信力之單位,可進行車價減損之車價鑑定事宜?
說明~~
今天於簡易庭開庭,對方對車損修復與車價減損補償皆有意見,
前者有原廠開列工單及發票,較易判定。
後者為爭議部份,我原本舉出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進行鑑價,
但法官認為該單位"應該"是營利單位,提示被告"私人機構"無可信度,於被告反對後,
法官表示,此單位若非為財團法人,其鑑定結果就不能成立,要我另尋鑑定單位。
( 其實是希望我不要要求車輛減損之請求,但對方在車損維修部份太摳....)
不得不以車價減損之要求補助差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40.74
1F:推 ChrisBear:那你就具狀叫法官開列可供鑑定之機關讓你聲請鑑定估價 07/28 13:41
法官說:什麼單位有公信力是我的問題,不是法院的,也不是被告的,
無論是發函或是做什麼事,都由我自行處理舉證..........。
※ 編輯: SongPing 來自: 114.136.240.36 (07/29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