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kniht (不下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公開信件
時間Fri Jul 23 07:09:37 2010
事實經過:
某版版主以信件回答別人對版上問題後
別人對於回答內容有意見
想到組務版申訴並把此信件以證據方式公開
此版版主就說不行
說他說的內容有智慧財產權
不可未經他同意公開
不然違法著作權
問題:
想在此確認一下
請問公開的話是否違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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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1.222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25.232.131.222 (07/23 07:11)
1F:推 enterpirse:不會,只要你是受信人;再者版主回答版上問題,版主雖 07/23 11:11
2F:→ enterpirse:為無給職,但我覺得可以視為一種職務上的創作。 07/23 11:11
3F:→ phantomli:個人以為,用著作權法第11條,不如用第65條+第45條(作 07/23 12:04
4F:→ phantomli:目的性解釋)。蓋未受有報酬而喪失著作權說不太過去。 07/23 12:06
5F:→ phantomli:不過45條這樣有無恣意擴張的問題..(拋磚引玉供大家討論) 07/23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