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220870 (維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與二房東租房子
時間Wed Jul 14 15:21:59 2010
事實經過:
我們三人在今年五月時與二房東簽約,從今年五月租到明年六月。當時二房東有表明,
房子不是他的,他和大房東的合約只到今年九月。我們告訴他說,那要不要我們與他簽到
九月,然後請他給我們大房東的電話,之後的我們與大房東談。但二房東表示他與大房東
很熟,續約一定沒問題,要我們跟他簽。於是我們就簽約了....
然而前兩天我從大房東處得知,大房東將在8月底把房子收回去。也就是我們與二房東
所簽的約得被迫中止。另外,二房東與大房東簽的合約裡,有提到說不得轉租。所以當二
房東將房子租給我們時,他其實已經違約了.....
問題:
我問了一些朋友和ptt的鄉民們,大家都說這種情況可以向二房東求償。但我今天去了區
公所的法律諮詢詢問,律師跟我說,要求償是可以求償沒錯,但求償的金額很難算。
因為事實上我們三人並沒有太多金錢上的損失,我們的損失大部分都是"時間、所付出的
勞力、事情變得很麻煩"這種很無形的東西。
(我們搬進來之後大掃除了兩次。另外,三個人把東西從各自的宿舍搬到在五樓的新家,
也是很麻煩的工程,如果八月底要再搬一次,等於三個月內要搬兩次家....
另外我們找房子時是五月,當時的房子很好找,價錢也比較好談。我們也是因為這樣,所
以才會從五月就開始租,不然其實我們五、六兩個月是不需要租房子的.....
像現在這種時間,好房子應該早就被搶光了.....這對我們來說也是另一種困擾....)
律師說這種情況大概最多只能求償個幾千塊,以投資報酬率來說是完全沒有訴訟價值的..
我想請問的是,就這件事情,我們身為二房東的房客,一定只能針對我們實際受到的
金錢損失來求償嗎?像二房東,明明合約就寫不得轉租,卻還是與不明就裡的我們簽約,
難道沒有一些懲罰性的的賠償可以申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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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84
1F:→ phantomli:損害賠償的原則是「填補損害」,有多少損害才能主張多少 07/14 15:38
2F:→ phantomli:賠償。另外,對於二房東跟大房東之間的契約,縱有違反, 07/14 15:39
3F:→ phantomli:也只能由契約當事人去主張,與你們無涉。 07/14 15:39
4F:→ phantomli:求償範圍,個人以為因為二房東違反租約,導致你們必須提 07/14 15:41
5F:→ phantomli:前搬離的搬家費用,應可視為損害,主張賠償之。惟此部分 07/14 15:42
6F:→ phantomli:費用要由你們先出的話,請考慮而房東可能屆時找不到人或 07/14 15:42
7F:→ phantomli:陷入無資力狀態,致權利無法滿足。請慎思~祝處理順利! 07/14 15:44
8F:→ et220870:感謝回答~~^^Y 07/1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