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95007 (別理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暑期打工
時間Wed Jul 14 01:13:59 2010
事實經過:
於ptt打工板上看到篇類似出版社的發傳單
當時有沒有說要填問卷 我就忘了
文章也被砍掉了
時薪95 工作時間12小時 分兩天
但真的去做的時候 12小時又被分成三天
被要求做問卷 並且要達到200份
否則減薪
這些當時po文也都沒明確打出來
最後大部分的工讀生因為達到200份
12小時只領到800
換算時薪65.....
問題:
像這種一開始說好是時薪
之後又改成業績
並且條件門檻過高
每個工讀生也都沒達到
感覺到像是在坑工讀生
沒有白紙黑字的簽約
只有口頭告知
但12小時只領到800
實在太坑人了
請問在法律上這樣 是否違法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4.67
1F:→ phantomli:事後增加原先契約所無之約定,單方變更契約內容,違法。 07/14 01:39
2F:→ abc95007:也不是說事後更改 而是PO文沒規定 到現場口頭上要求 07/14 08:46
3F:→ phantomli:「當時po文也都沒明確打出來」這就是變更契約,另縱然同 07/14 09:07
4F:→ phantomli:意嗣後之契約變更,但「未達標準之減薪、扣薪」仍屬違法 07/14 09:19
5F:→ phantomli:法約定,其同意無效。雇主應依實際工作時數乘以時薪全額 07/14 09:20
6F:→ phantomli:給付。本件因短少金額約三百元,且考慮到你們是學生(應 07/14 09:21
7F:→ phantomli:該吧),訴訟途徑不切實際,建議備妥證據、團結力量集體 07/14 09:22
8F:→ phantomli:向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請其協助勞資談判,以維權益。 07/14 09:23
9F:→ phantomli:祝處理順利~(工讀生真的很辛苦,錙珠由來血淚汗~) 07/14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