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rsebaby (天氣真好^____^)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附卡的連帶責任
時間Fri Jul 9 23:11:22 2010
請問文內五大經濟弱勢是指哪五大?
日前也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說明要開始從七月薪資裡面扣了,
可是本人原本就即將在七月辦理離職,需不需要先辦理退出勞健保?
有諮詢律師,律師說也會從我的戶頭裡面扣錢,要我先去看看錢還在不在?
今天去銀行刷存摺裡面的存款也都還在,只是超過三點半來不及領出來
打算週一先領出來再說,不過有懂法律的朋友說我這樣先提領出來可能會觸法
就算銀行還沒扣到可能也已經凍結
是真的嗎?因為強制執行只說會從薪津裡面扣並沒提到會從帳戶裏面扣
還有先退出勞健保會不會觸法?
已有爬文:
如板上幾位懂法的前輩所言
如果銀行已經已經扣了→銀行不退我存摺裡的錢→提出訴訟理由
A附卡人不須負連帶清償責任
(我的附卡應該是在九十五年間生效金管會九十九年二月修法,可是無溯及既往)
B一民法179條銀行扣我存款為不當得利
這樣勝訴的機率大嗎?
謝謝大家的協助了
※ 引述《Galileo ()》之銘言:
: 轉貼一則新聞給有需要的人參考:
: 附卡免連帶清償 條件再放寬 6/29自由時報
: 儘管目前新發卡中,附卡持卡人已無須負擔連帶清償責任,但針對原有的持卡人,
: 銀行業者在主管機關的壓力下,不斷放寬免除附卡持卡人債務的條件,銀行公會昨
: 決議,針對「判決尚未確立且無法聯繫」、「現有資料無法判斷個案情形」的附卡
: 持卡人,無論是否符合五大經濟弱勢態樣,附卡持卡人的債務均予以免除。
: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已在去年修訂,刪除「附卡持卡人須負擔連帶清償責任」,亦即
: 自去年七月十日起,銀行發行的新卡,附卡持卡人無須再對正卡持卡人積欠的債務
: ,承擔清償責任,銀行也不能向附卡持卡人求償;但此規定並無溯及既往,也就是
: 舊持卡人無法適用。
: 不過,在消保會的壓力下,金管會持續施壓銀行公會,要求放寬舊卡的附卡連帶清
: 償責任,明列五大經濟弱勢態樣,均無須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 由於消保會要求繼續進一步放寬,銀行公會昨召開理事會,在銀行局官員「現場監
: 督」下,決議針對銀行已移送強制執行的案件,若判決尚未確立但無法聯繫到附卡
: 持卡人,或是現有資料無法判斷個案情形,無論附卡持卡人是否符合經濟弱勢,銀
: 行都須免除其連帶清償責任,該案將在主管機關簽准後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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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6.154.21
1F:推 hoboks:為什麼會被強執? 07/09 23:24
2F:→ nursebaby:因為我不住戶籍地又沒簽出,也沒被告知已送達,故視為已 07/09 23:39
3F:→ nursebaby:送達,現在也只能看送達是否合法,請給我建議拜託了 07/09 23:41
※ 編輯: nursebaby 來自: 125.226.154.21 (07/09 23:44)
4F:推 hoboks:所以被發支付命令? 被寄存送達? 07/10 00:07
5F:→ hoboks:如果不幸被我猜到 請節哀 支付命令沒去異議有既判力執行力 07/10 00:08
6F:→ hoboks:目前我也覺得這樣很不合理 可是我也找不出方法反擊 07/10 00:08
7F:→ hoboks:如果有人能破解這招的煩請告之 07/10 00:08
8F:推 hoboks:最後就像你說的 可能得去爭執送達效力了 07/10 00:11
9F:→ nursebaby:目前是送閱卷狀,尚未提出異議,是閱完卷才能提出嗎? 07/10 00:47
※ 編輯: nursebaby 來自: 125.226.154.21 (07/10 00:57)
10F:推 hoboks:所以你不知道是有確定判決 還是支付命令嗎? 07/10 01:25
11F:→ hoboks:根據我的經驗 銀行通常都會用支付命令偷襲 07/10 01:25
12F:→ nursebaby:上面寫執行命令=支付命令嗎? 07/10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