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ewkan (白龍)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聘書簽名後若想放棄
時間Mon Jul 5 02:09:34 2010
事實經過:
日前和某外商公司在面試過後,公司人資立刻告知錄取,並希望我在聘書上簽字。
因為是第一次求職,當時想得不太清楚,以為簽下去之後還有考慮的空間,
且人資說公司急著用人,一星期後就須報到,且還要做完體檢、找好房子,
便急著要我簽名,但這個工作內容並不是我很想要的,只是公司名聲不差,
且面試時被問報到意願時我話說得很滿,很怕自己當下不簽字就會失去機會,
因此糊里糊塗就簽了。
問題:
請問如果不想去報到,或是還想在考慮,在聘書的部分是否需作廢?
或者人資部門可能動用什麼法條來綁住我?
目前聘書內容並未提及任何未報到的後果,只有一段提到相關聘任事宜除依聘書規定外,
仍須按該公司人事規定及工作規則辦理。
請問一下我該如何做?
謝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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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205.146
1F:推 multiThread:聘書上有規定多久才能夠離職嗎? 有給你一筆簽約金要求 07/05 03:09
2F:→ multiThread:你得做出某些承諾嗎? 如果都沒有的話,就說不去報到 07/05 03:09
3F:→ multiThread:就好了。就算依勞基法,第一天就離職也不會怎麼樣... 07/05 03:10
4F:→ enterpirse:樓上有誤,簽約不一定要有簽約金,那解約就要有解約金? 07/12 16:50
5F:→ enterpirse:合約只要成立,不管成立多久,雙方就要遵守合約,除非 07/12 16:51
6F:→ enterpirse:合約違法 07/12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