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戴爾真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前男友是否有恐嚇罪和公然污辱罪?
時間Wed Jun 30 04:19:40 2010
※ 引述《slashsec (沒事多睡覺)》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 朋友和前男友因為前男友劈腿四次而導致分手,
: 分手後朋友寫信告知第三者男生劈腿行為,
: 男生不滿,於是:
: 1、在msn狀態上未指名道姓
: 辱罵女方+髒話+用性命發誓要對方後悔
: 以及罵「你媽被外遇,你被劈腿,母女兩死好等字眼」
未指名道姓 你怎麼知道他在講你?
: 2、在facebook上發表
: 「我發誓,如果我失去真愛,一定讓***這個肥婆死於非命」等字眼
: (***為朋友全名)
說出死於非命並且能特定對象
已經構成恐嚇危安罪
: (另,無關緊要的插話,這位真愛為馬來西亞人,聽說雙方還連見面都未曾過...)
: 問題:
:
: 請問
: 1、男方行為是否構成恐嚇罪及公然污辱罪呢?
公然侮辱目前看起來咖難
: 已經搜尋過版上文章,由於是曾經交往過的對象,
: 知道家中地址和作息,且前男友個性衝動,
: 所以當事人相當擔心害怕有人身上的安全危險
: 至於公然污辱罪,請問在facebook上發表是否成立此罪呢?
: 2、請問應該如何提告,公然污辱罪是否需要繳交裁判費?
去警局或地檢署提告
不須裁判費
要求賠償時需另行向民事法院提告
才需要裁判費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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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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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lovedls:刑事附帶民事 不用預繳唷 不過刑事無罪 仍堅持提告民事 就 06/30 17:14
6F:→ lovedls:需要預繳了 06/3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