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戴尔真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前男友是否有恐吓罪和公然污辱罪?
时间Wed Jun 30 04:19:40 2010
※ 引述《slashsec (没事多睡觉)》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 朋友和前男友因为前男友劈腿四次而导致分手,
: 分手後朋友写信告知第三者男生劈腿行为,
: 男生不满,於是:
: 1、在msn状态上未指名道姓
: 辱骂女方+脏话+用性命发誓要对方後悔
: 以及骂「你妈被外遇,你被劈腿,母女两死好等字眼」
未指名道姓 你怎麽知道他在讲你?
: 2、在facebook上发表
: 「我发誓,如果我失去真爱,一定让***这个肥婆死於非命」等字眼
: (***为朋友全名)
说出死於非命并且能特定对象
已经构成恐吓危安罪
: (另,无关紧要的插话,这位真爱为马来西亚人,听说双方还连见面都未曾过...)
: 问题:
:
: 请问
: 1、男方行为是否构成恐吓罪及公然污辱罪呢?
公然侮辱目前看起来咖难
: 已经搜寻过版上文章,由於是曾经交往过的对象,
: 知道家中地址和作息,且前男友个性冲动,
: 所以当事人相当担心害怕有人身上的安全危险
: 至於公然污辱罪,请问在facebook上发表是否成立此罪呢?
: 2、请问应该如何提告,公然污辱罪是否需要缴交裁判费?
去警局或地检署提告
不须裁判费
要求赔偿时需另行向民事法院提告
才需要裁判费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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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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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lovedls:刑事附带民事 不用预缴唷 不过刑事无罪 仍坚持提告民事 就 06/30 17:14
6F:→ lovedls:需要预缴了 06/3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