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chabo (W_W)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水利地優先承購相關問題
時間Sat Jun 26 19:28:14 2010
事實經過:
情況是這樣子的,附近的夜市裡目前幾家店家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
說店門口部分佔用私人地的通知,上面註明對方在今年二月時把水利地購買下來的
請問這種情況大多是如何解決(只能認命向對方購買了嗎?)
問題:
Q1
請問購買水利地的鄰地所有人的優先承購權是多久呢?
水利會在出售時,是否會主動通知鄰地所有人呢(親戚說完全沒有收到通知情況)
Q2
若被別人先買走,所有權人可以自由買賣.價錢是隨他開?
Q3
他能做什麼干擾店家的事嗎???(親戚是在去年初才買下那間店面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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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1.72
1F:→ scott2009:先去確定您是否為鄰地,市場自由買賣價政府也管不著 06/27 00:08
2F:→ scott2009:干擾店家?那是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所有物有絕對權力 06/27 00:09
3F:→ scott2009:詳請參土地法第43條 06/27 00:10
4F:→ alawyer:權利對物有何效力,及登記對物有何效力,二者差很多。 06/27 04:54
5F:→ alawyer:土地法第43條只是說,依本法登記有絕對效力,但不表示所 06/27 04:54
6F:→ alawyer:有權人對於所有物可以有「絕對」的權利。至少,所有權人是 06/27 04:55
7F:→ alawyer:「在法令限制內」始得自由處分收益其所有物。 06/27 04:56
8F:→ alawyer:而原po所述經過太簡略,諸多重要因素均未提,故無法判斷。 06/27 04:57
9F:→ phantomli:除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承租人等有優先承買權外,土地之 06/28 10:05
10F:→ phantomli:共有人才是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鄰地所有人無> 06/28 10:05
11F:→ phantomli:(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04條參照) 06/28 10:08
12F:→ scott2009:不要動不動就說別人錯,價錢隨他開云云,市場自由 06/28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