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ara (追追追!!)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物的假扣押執行
時間Sat Jun 26 15:44:23 2010
事實經過:
已經拿到假扣押裁定,也去聲請執行,收到法院要求補正建物跟所坐落的土地謄本資料
債務人只有一筆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
打電話去地政機關問 聽說只能請法院發函去稅務局調出稅籍資料之類的東西
問題:
1.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 要如何執行假扣押
2.請問稅籍資料真的一定要法院發函才能要到嗎
謝謝回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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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193.248
※ 編輯: minara 來自: 140.123.193.248 (06/26 15:46)
1F:→ phantomli:未辦保存登記,通常為違章建築,無法登記、且由原始起造 06/28 09:58
2F:→ phantomli:人為所有人,無法移轉所有權(僅能移轉事實上處分權)。 06/28 09:59
3F:→ phantomli:若所有權人為債務人仍得為假扣押,然稅籍資料債權人無法 06/28 10:02
4F:→ phantomli:自行查得,須有法院公函。 06/2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