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ara (追追追!!)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未办理保存登记建物的假扣押执行
时间Sat Jun 26 15:44:23 2010
事实经过:
已经拿到假扣押裁定,也去声请执行,收到法院要求补正建物跟所坐落的土地誊本资料
债务人只有一笔未办理保存登记的建物
打电话去地政机关问 听说只能请法院发函去税务局调出税籍资料之类的东西
问题:
1.未办理保存登记的建物 要如何执行假扣押
2.请问税籍资料真的一定要法院发函才能要到吗
谢谢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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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193.248
※ 编辑: minara 来自: 140.123.193.248 (06/26 15:46)
1F:→ phantomli:未办保存登记,通常为违章建筑,无法登记、且由原始起造 06/28 09:58
2F:→ phantomli:人为所有人,无法移转所有权(仅能移转事实上处分权)。 06/28 09:59
3F:→ phantomli:若所有权人为债务人仍得为假扣押,然税籍资料债权人无法 06/28 10:02
4F:→ phantomli:自行查得,须有法院公函。 06/2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