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051118 (Kevin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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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關於最近新聞認領的問題
時間Sat Jun 26 00:02:4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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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偷嘗禁果 被判要認領小孩
【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即時報導】
2010.06.24 11:15 pm
基隆市某高中兩名學生發生戀情,因偷嘗禁果不小心懷孕,男學生事後不認帳,小孩都由
女學生和家人照顧,女學生的家人氣得提出請求認領子女之訴,因男學生拒驗DNA,法官
直接認定是出於他胎生的小孩,判決他要認領,他的父母每月要支付8千多元扶養費。
【2010/06/24 聯合報】@
http://udn.com/
想請問是
不是應該要被告有撫養之實才可判決認領嗎
但是被告不僅無撫養之實也拒絕驗DNA
請問法官是如何判決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46.43
1F:推 darimgh:我想應該是依民訴282-1吧~當事人以不正當之手段妨害他造 06/26 00:12
2F:→ darimgh:之舉證~而故意將證據藏匿或妨害對造使用~則法院可因此認定 06/26 00:14
3F:→ darimgh:待證事實為真~ 06/26 00:14
4F:→ kevin051118:也就是說指被告故意拒絕驗DNA 藏匿證據囉?? 06/26 00:15
5F:→ kevin051118:判決認領後 小孩與被告有關係 但是被告應該與原告在法 06/26 00:16
6F:→ kevin051118:律上應該沒有任何類似婚姻類之關係吧XD? 突然想到 06/26 00:16
7F:推 darimgh:就算父母無婚姻關係~不影響你是小孩的爸爸不是0.0? 06/26 00:21
8F:推 awanderer:有的也會主張民訴367準用民訴345 06/26 12:32
9F:→ ardanus:認領的定義跟撫養無關 06/27 02:16
10F:→ phantomli:看了別的網路新聞(非上面這則)有較詳細的報導,原判決 06/28 09:52
11F:→ phantomli:應是以有「自幼撫育」(給錢)視為認領為裁判理由。 06/28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