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kz (沉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大家對現場圖之看法?(已推文新連結)
時間Wed Jun 23 22:01:14 2010
※ 引述《susanc (最愛宇兒)》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這個月初,高速公路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方受傷送急診,頭部外傷併腦震盪,臉部擦傷,頭皮血腫,左手肘、右前臂、
: 雙膝蓋挫傷,建議休養一個月。對方無人身傷害。雙方均無搭載乘客。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我方報警,在急診室作筆錄;因發生後救護車送離現場,推測對方也有作筆錄,
: 現場應無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我方強制險,對方第三人責任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 五、事實經過:
: 當天天氣晴,白天,路況及視線良好,我方為自客開在國道中線車道,車速約100公里,
: 當時內側車道、我車前方及外側車道前方均無車輛,外側車道後方有一聯結車,
: 我方並無變換車道之打算。突然感到右後方有撞擊,當時看到聯結車仍前進中、
: 車身與我並排且距離很近,我車開始失控搖晃,之後兩車距離漸近。一聲轟然巨響後
: 我方視野全黑,車子不斷旋轉並且中間仍有陸續碰撞聲,感到有火花煙味及物品砸傷
: 臉部。待視野恢復後,勉強控制使我車減速、打轉一圈後撞上護欄方為停止。
: 我方撞擊點:前方車蓋全毀,後方兩側,右後輪胎上方之車身凹陷
: 對方撞擊點:車頭左前方
: 我方陳述筆錄:因當時腦震盪且十分驚嚇,僅說明「兩車很近、車子有外力介入
: 以致晃動、無法控制而後眼前一片黑」;側面瞭解對方陳述說我車開到他前面,
: 是我撞他。
: 網址有附本文和事故現場圖:http://www.badongo.com/file/23494251
: 初步分析研判表:
: 我方-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或不當行為
: 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 六、問題:
: 1. 請教這樣的現場圖是否有表現我所陳述的過程,不是很瞭解A車滑痕和刮地痕有何區分
: ,若是指車子兩旁為何不是呈常人所理解的平行線呢,A車車體散落物至最後停止之間有
: 一百多公尺的距離,是有可能無任何痕跡的嗎?
我們一般不會稱滑痕,而將其分為稱胎擦痕或是胎拋痕兩種,前者指車輛遭撞擊後,強力
改變其輪胎原行進方向,而在地面上形成的輪胎擦痕;胎拋痕則是指高速轉彎時輪胎急速
減速而在地面上形成的拋物狀擦痕,而其所指滑痕應是車輛在高速下與他物碰撞後,因其
作用力方向不同,輪胎無法及時反應,而在地面上形成不規則的輪胎擦痕。而所謂刮地痕
乃是指車輛碰撞後其車上的金屬物在地面上所形成的刮痕。
車輛散落物至停止距離應是37.8+12+30約為80,一般大型車車身長約12-15公尺,而中間
是有可能未有其他痕跡,因其力量已在行成大量散落物後已消耗差不多,只剩一般滑行
力量,其尚無法形成胎痕。
: 2. 這樣的現場圖是否能成為初步分析研判表的理由,是否因為我在陳述筆錄時無法很清
: 楚交待情況(當時腦震盪、頭痛且噁心)而導致這樣的結果?又請教對方說我撞他,有符
: 合現場圖的事實嗎?
初步分析的參考資料來源主要為現場圖、現場照片、筆錄,如有其他證據如監視器影片
或目擊證人亦為佐證。對方說你撞他,這是他的陳述,研判過程仍需綜合評估,依現場
所示,他煞車痕所其行車方向平行,應無轉向或移動現場,而其煞車痕產生亦在行駛車
道內,應無跨越車道或變換車道行駛情形,又依你所述雙方碰撞位置應為你車的右後輪
弧及其左前車頭,依現場圖及碰撞位置所示,應你當時有跨越車道或變換車道的駕駛行
為。
: 3. 請問「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或不當行為」通常是什麼情況?這樣表示我需負肇事責任
: 而且是百分百的責任歸屬嗎?若要申訴對方違規是否用「應保持行車間隔」「應注意前車
: 狀況」來反應,或者有其他的法條說明對方的不是嗎?
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或不當行為通常是指調查報告表上所述的駕駛人部份,上面所述的
肇事原因以外之行為,但他仍屬引起事故的違規行為或不當行為。你反應可以,但所引
述的法條必須是為肇事原因的法條,依現場圖看,這不是肇事原因,因其在其車道上行
駛,未有超車或超越行為且未跨線,何來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 4. 當下在急診室有問員警依他們判斷這件意外的對錯,他們回答車禍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 ,一定互相都有比例;變成這樣的初步研判結果讓我很傻眼也很委屈。朋友建議我接下來
: 的動作應該補陳述筆錄,自費申請鑑定?大家的經驗有曾經「鑑定結果」推翻「初步研判
: 」的可能性嗎?如果肇責重新分配,申請鑑定的費用可以提出賠償嗎?
現場處理員警非做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員警,況交通事故依路權分確有有無路權之分,
他所說的參考就好。你可以補做筆錄,也可申請鑑定。鑑定報告是有推翻初步分析的例
子,而覆議報告也有推翻鑑定報告的例子,但通常都是較為極端或爭議性的案子,不然
一般案子,大家所學的與所依據的法條皆相同,看法也會一樣。
: 5. 警察單位核發的照片圖只有我方車輛,沒有對方照片,這是常理嗎?在急診室我詢問
: 員警對方狀況,員警回答對方人車都沒事,已經開走了。結果對方車行要求我賠償維修11
: 萬多,零件更換之多讓我覺得對方是維修兼保養。這樣的情況,除了車漆殘留以外的區域
: ,對方是否有責任舉證是這次意外造成的損壞?
為何沒有對方的車損照片可詢問警方,應該都會有雙方車損照片的。其車損是否為這次
事故所產生的,這就要比對雙方車損照片去確認範圍,所以要再詢問警方。
: 6. 對方保險公司及營業所主任態度強硬且大聲,對方又只在事故隔天給我一通電話說後
: 續交給保險公司後就未再關心,這樣的態度讓我心寒、辛酸又身心俱疲,我可以反應給誰
: 嗎?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而是財團,當然是以維護自身利益為準。
: 7. 複診治療以及後來上班的交通都是好心同事載我,請問大家經驗這樣的交通費如何具
: 領呢?
交通費部份除非對方經證明真的有責,不然你只能自行負責了。先申請強制險吧!這不管對
錯的,有體傷就可以申請了。
: 感謝替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感激不盡,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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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kz 來自: 124.11.240.215 (06/23 22:16)
※ 編輯: wkz 來自: 124.11.240.215 (06/23 22:17)
1F:推 susanc:了解 謝謝您的精闢解析和熱心幫忙 感激不盡! 06/24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