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sfskuld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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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其他] 本票強執又一章 - 調解 與 抵押權
時間Tue Jun 22 18:37:27 2010
一點意見,如有誤會還望其他人指教修正
※ 引述《akrikho (龍小弟)》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延續前面的本票強制執行故事.
: 簡述一下目前的狀況: 約當40萬元本票裁定確定-->查封債務人名下房屋法拍進行中
: 鑑價結果約 500 萬概算了一下, 以最樂觀的一拍定案 , 拍賣後銀行貸款有第一順位的
: 抵押權設定,約剩下50萬元 , 其他可參與分配的名單, 債權人三名+國稅局.
: 債務人現在要和我調解, 想要我中止法拍, 他自己要賣房子償債.
: 就我自己的了解, 調解結果他如果賴皮,賣了房子不給錢, 我也只能重新走強執的流程.
: 繼續法拍, 就算拍定了, 剩下的金額只能慢慢還,甚至要不到...
: 問題:
: 1.我目前只想到:將我設定成房屋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來保障我拿到錢.
: 則設定抵押權是否由我來進行申請及設定?
如果對方同意設定,既然你對流程不熟,
建議直接找代書會全部幫你辦到好
當然,這前提是建立在來得及撤回查封拍賣
你現階段查封中的話是不能做任何新的權利設定
不過就我個人經驗,既然已經查封拍賣,執行處會通知抵押權人(銀行)
銀行通常也會另案聲請且因標的物相同而併案,這幾乎變成內部SOP
這時候就會變成同時有兩案,光你撤還不夠,要看銀行是否也同時撤
: 2.我這樣的做法是否可行? 有沒有什麼其他未考慮到的地方? 實務上各
: 位有沒有什麼更好的做法?
你本票裁定既然已經確定而取得執行名義
其實你可以下手的就不單是房子,而是他名下所有財產
包含未來薪資也可以藉由法院直接對對方公司要求每月預扣三分之一
但這樣做法太絕,有斷人後路之虞,除非對方太超過,不然不建議
在已經固有執行名義的前提下,其實調解都是多的
換而言之你握有絕對的籌碼,不需要做什麼讓步與妥協
也不是不能調解,看對方誠意
如果對方調解提出你可接受的還款方案且有確實執行,未嘗不可做為解決方法
若對方只是藉此打混水戰搞拖延戰術
除非他未來完全查不到收入來源,比如打零工每日領現金或擺地攤找人頭逃稅
不然40萬只是你有沒有心想討的問題而已
: 3.針對調解, 有點恐懼, 怕不小心做了錯誤或心軟的決定, 有什麼我需要注意的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寫在後面:
: 討債真是一條漫漫長路 , 需要很多毅力及版友的幫忙.
: 很謝謝一路上幫忙解惑的版友. 已經有朋友要我將這一路的問題寫成一篇
: 教戰手則, 改天真有寫出來的話, 再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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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44.145
1F:推 akrikho:感謝您的回答. 確實我考慮到扣薪可能進一步影響到他的工作 06/22 18:41
2F:→ akrikho:畢竟要讓人工作,才能還我錢. 06/22 18:44
3F:→ bsfskuld:現實上,要躲扣薪其實沒想像中困難,我就看過很多 06/22 18:45
4F:→ bsfskuld:如果連扣薪這招都不行,還有辦法,但這就遊走在灰色地帶 06/22 18:46
5F:→ bsfskuld:不過很多銀行愛用就是了,有興趣私下講,不方便這裡說 06/22 18:47
6F:→ alawyer:銀行不見得會併聲請拍賣,能否獨自撤拍賣程序,需視銀行有 06/22 18:47
7F:→ alawyer:無亦聲請拍賣而定。 06/22 18:48
8F:推 darimgh:感覺本案銀行的債權尚未到期應該是還沒辦法再併案的0.0~ 06/22 19:03
9F:→ bsfskuld:我只是提出種可能而已,而這不是重點,焦點擺在原PO問題吧 06/22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