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drink (表演還要繼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婚姻] 第一次返台的姓氏問題
時間Tue Jun 22 00:24:20 2010
※ 引述《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之銘言:
: ※ 引述《phantomli ( 御風)》之銘言:
: : (涉外民事不熟,留給各方先進處理,本文純以我國法作處理~)
提供另外一個想法
首先你的婚姻未登記,而現今是採登記婚
因此要先看涉民法的婚姻有沒有效
有效 => 採以上那篇
先假設妳不承認的話...
那小孩即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
然後登記完小孩的出生登記後,
過不久再去補結婚登記....即...準正
不去改姓,那就從母姓了...
不過最簡單的我想還是....父母合意書面約定改姓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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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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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77.9
1F:推 phantomli:感謝提醒登記婚,這點倒是沒注意到。 06/22 09:40
2F:→ phantomli:若二人都具有我國籍,應無涉外適用必要。 06/22 09:41
3F:→ phantomli:2007年5月23日後改採登記婚制,本案應有適用。 06/22 09:42
4F:→ phantomli:故alldrink大所言,不失一可為從母姓之方式。 06/22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