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drink (表演还要继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婚姻] 第一次返台的姓氏问题
时间Tue Jun 22 00:24:20 2010
※ 引述《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之铭言:
: ※ 引述《phantomli ( 御风)》之铭言:
: : (涉外民事不熟,留给各方先进处理,本文纯以我国法作处理~)
提供另外一个想法
首先你的婚姻未登记,而现今是采登记婚
因此要先看涉民法的婚姻有没有效
有效 => 采以上那篇
先假设你不承认的话...
那小孩即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从母姓
然後登记完小孩的出生登记後,
过不久再去补结婚登记....即...准正
不去改姓,那就从母姓了...
不过最简单的我想还是....父母合意书面约定改姓比较快
--
这样可行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77.9
1F:推 phantomli:感谢提醒登记婚,这点倒是没注意到。 06/22 09:40
2F:→ phantomli:若二人都具有我国籍,应无涉外适用必要。 06/22 09:41
3F:→ phantomli:2007年5月23日後改采登记婚制,本案应有适用。 06/22 09:42
4F:→ phantomli:故alldrink大所言,不失一可为从母姓之方式。 06/22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