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leninmam (勞崙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我煞車靠右前行,後方車輛急煞摔車
時間Fri Jun 18 13:39:02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0/06/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無受傷,對方身體多處擦傷,直接載他到急診室包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都有強制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一開始的情況是
我時速約50km/hr
我一個閃神沒注意到前方停止的機車(剛綠燈)
於是一個小煞車往右邊切出去
(因為距離太近煞不住會撞到,只能切到右邊)
雙行雙線道
我的前方有一部機車及汽車
我切到白線外
這時候我右邊的距離只剩下一個機車的寬度
這時候,後方車輛急煞摔車
因為我的靠右
他再靠右就會撞到電線桿
所以只能急煞
然後就摔車了
因為他怕會撞到我所以就急煞
我沒事
不幸中的大幸是
對方沒有生命上的危險
下巴、手臂、膝蓋擦傷
六、問題:
後續,我載他到醫院
把他的車運到車行請車行修好
然後包了紅包666和豬腳麵線給他去霉運
帶水果探望他的傷勢、另外包5000元給他
可以請問我還可以做什麼動作表示我的誠意呢?
雖然很愧疚的道歉
也很想讓對方感受誠意
但感覺對方(約35歲的上班族)一直想要我賠錢
扣掉修車錢
他說精神損失、醫藥費、服裝破損、時間損失
要3萬塊私下和解
我的道義責任是不可推卸的
但我想要知道如果依照法律
我和對方的責任該如何釐清呢?
(這種情況後車是否可定義為"未保持安全距離")
(因為我煞車後又向右前方直行)
有請各位替我解答了
撇開道義上責任
如果走到法律途徑
我的法律責任和對方的法律責任又該如何釐清呢?
如果大部分都指向我的錯
我可能會選擇賠償3萬塊(才工作第一個月就...... 唉......)
如果不是
我道義上的責任也不會少
(只是3萬塊對我來說有點負擔沉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11.7
1F:→ iscu:先說一下 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 06/18 13:41
2F:→ iscu:後車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你也不是無故煞車 06/18 13:43
3F:→ iscu:送鑑定應該有機會無責~ 06/18 13:44
4F:→ iscu:沒報警 沒紀錄 之後就變各說各話了 06/18 13:48
5F:推 depravity:我倒覺得他必然有責 對方是因為他"往右切"才出事 06/18 13:50
6F:→ depravity:而且對對方來說她是無故啊 沒打提早方向燈 06/18 13:52
7F:→ iscu:要看他往右切的幅度了~~ 06/18 14:19
8F:→ lorleninmam:剛好閃過前車 不過說道義責任我是100%有的 06/18 14:20
9F:→ lorleninmam:我想知道法律上的責任 再決定要不要乾脆就賠三萬塊 06/18 14:21
10F:→ lorleninmam: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問 我都照實說 06/18 14:21
11F:推 lovedls:意見同d大 原po突然煞車和往右切也是出於自己的過失 非因 06/18 14:42
12F:→ lovedls:不可抗力之事由 且安全距離是要保持前後車距 原po原本非在 06/18 14:44
13F:→ lovedls:機車騎士的前方 難以說是對方位保持安全距離 06/18 14:45
14F:→ lovedls:所以法律上個人覺得 必然有責 以過失傷害加民事賠償來衡 06/18 14:46
15F:→ lovedls:量 三萬我覺得非常合理 不過換作是我的話也會想說三萬好 06/18 14:48
16F:→ lovedls:多... 看你自己有沒有辦法跟對方談看看能不能再少囉 06/18 14:48
17F:→ wkz:肇因是你閃避疏失,對方無責。走法院不聰明,因為就算你主張 06/19 00:28
18F:→ wkz:緊急避難,還是避難過當。 06/19 00:29
19F:推 tree99:但後面沒保持距離啊 如果有的話 就不會這麼嚴重 06/19 22:21
20F:→ Beijingman:你過失可大囉 06/19 22:49
21F:→ wkz:不同車道要保持什麼安全距離?法條哪條說要? 06/19 23:13
22F:→ wkz:通常會再去論增加其傷勢嚴重性的是在於其違反保護裝置如未戴安 06/19 23:17
23F:→ wkz:全帽,未繫安全帶,這是可歸責自己的。可歸責對方的如防捲入 06/19 23:18
24F:→ wkz:裝置,這些的必要保護裝置。 06/19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