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sheggs (下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恐嚇嗎?
時間Fri Jun 18 01:50:00 2010
事實經過:
今天陪父親去車禍調解委員會,對方說本來過年前是要我們賠償4~5千,但是因為我
們現在才談和解,所以要我們賠償1萬,甚至還一度提出10萬。對方還強調如果我們今天
沒有和他和解,等到上法庭,時間拖越久,他的價碼又會更高(對方說因為時間拖越久,
他去推拿的次數會越多,所以價碼越高。可是這論點讓我覺得很不能接受,原來你的傷會
因為和解後就自動復原?)
由於對方已經提告過失傷害,所以我也是想說能和解就和解,再加上調解委員一直
勸我們和解,說我們這樣上法院會被法官笑,到時也是叫我們和解,甚至到最後有點半
強迫意味(因為調解委員幫我們和對方說6千和解,我們堅持5千,調解委員說不然1千他
出,我父親覺得這樣很怪,怎麼能讓他出錢,所以就乾脆6千和解。)
PS.對方提的出收據的只有1250元
問題:
在和解過程中,對方說我們是在買菜嗎?一直和他殺價,甚至一直作勢離席,他不談了。
所以我們雖然中間一度很不想和解,但是又忍下來了。最讓我感到有被威脅性的是對方
說等到上法庭,時間拖越久,他和解價碼又會更高,所以最後我們就只好和他和解。
但是現在冷靜想想,我們是因為他的說法,感到壓力,所以達成和解,請問這樣有構成
恐嚇取財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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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88.104
※ 編輯: fresheggs 來自: 122.125.88.104 (06/18 01:51)
1F:→ iscu:那是談判手法 無罪 06/18 01:54
2F:→ alawyer:不成立。因為對方並無使用不法的方法讓你心生畏懼。 06/18 01:55
3F:→ iscu:六千的話很便宜阿 隨便判30天都不只這個價了 06/18 01:55
4F:→ hoboks:可以私信告知調解委員嗎? 下次有需要幫出一千時候找他 06/18 02:17
5F:推 depravity:這價碼很便宜啊 是我沒三萬絕對不收的 06/18 07:38
6F:→ depravity:寧願只拿1250幫國庫貢獻個幾萬 06/18 07:39
7F:→ scott2009:委員是為你好,上了法院就不只這六千了 06/18 10:30
8F:推 lovedls:6千 和 3萬多 兜幾? 06/1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