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f1y00 (陽痿腦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請問有關人格權受損..
時間Mon Jun 14 13:03:49 2010
強制執行法第129 129-1分別定有明文
第 129 條 (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方法)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容忍他人之行為,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之行為者,債
務人不履行時,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
以下之怠金。其仍不履行時,亦同。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並得因債權人之聲請,以債務人之費用,除去其行
為之結果。
依前項規定執行後,債務人復行違反時,執行法院得依聲請再為執行。
前項再為執行,應徵執行費。
第 129-1 條 (有關機關協助執行)
債務人應為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之行為或不行為者,執行
法院得通知有關機關為適當之協助。
我的陽痿腦公都沒辦法履行當夫妻的義務
我也很想請求法院對他管收
※ 引述《flamedevil (噴火龍終於閉嘴..)》之銘言:
: 請問...
: 有關民法第 18 條
: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
: 之。
: 如果經過民事訴訟判決下來..
: 被告被要求必須改善...(例如噪音擾人.被要求不得發出噪音.或其他等等)
: 但被告卻還是依然故我的話是不是也根本辦法治他...
: 雖然說有可能判決是被告需付精神賠償金...
: 但是考慮到名下無財產的話....
: 對對方也沒有嚇阻效果..
: 如果真的是這樣..
: 是不是就沒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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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0.74.114.58
1F:→ alawyer:履行同居義務不能強制執行。 06/14 13:15
2F:→ bailan:這啥鬼? 06/14 13:19
3F:→ lighthouse:看來是上次那位告醫生的公務員換id再來戰了... 06/14 13:44
4F:→ enos:IP不同 1(數字) VS l (L小寫) ........ 06/14 15:06
5F:→ BrightKiller:你來亂的嗎? 推一樓 你真的很在意就告離婚 06/14 15:27
6F:→ BrightKiller:你的id就是你的腦公 是嗎....... 06/14 15:28
7F:→ ilovecrab:windf"1"y00 和windfly00不一樣喔,這比較像類似ID鬧版 06/14 15:36
8F:→ ilovecrab:連發文語氣也差太多了呢,要多加強。 06/14 15:36
9F:→ bailan:IP掛跳板 06/14 16:08
10F:→ windf1y00:米們根本都是棵棵眼科派來的吧 把我腦公弄瞎還不夠 06/14 16:28
11F:→ windf1y00:還要繼續毀謗 我已經提報蕃薯調查 全部去吃蕃薯 06/14 16:28
12F:推 BrightKiller:樓上XDDD 06/15 11:43
13F:推 phantomli:這只是來娛樂大家的吧~~ 06/1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