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轉錄佚名文章
時間Thu Jun 10 13:00:43 2010
請各位瞭解著作權法之大德讓小的解惑:
情形:
1.該篇佚名文章從2006年在兩岸就已經轉錄多次,原作者佚名。
2.該篇文章共1500字而轉錄者均只轉錄那1500字。
3.今天某甲發表一篇文章,引用該篇文章全部1500字,然後下約20字的評語。
而在附註『某網站』轉錄過來,這邊的某網站沒說明是哪個網站。
請問:
1.可否視這篇文章1500字視為全文?
2.引用範圍是否合理?
3.未註明轉錄來源是否恰當?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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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81.236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220.132.181.236 (06/10 13:04)
1F:推 fatcats:咦~~前幾天是不是有類似的文章?? 可以爬文看看喔... 06/10 13:13
2F:→ depravity:若違法不會因為你有註明這點阻卻違法 06/10 14:24
3F:→ depravity:頂多證明沒有把她當作自己的的意思 這不妨礙侵權的成立 06/10 14:26
4F:推 drowsy:拙見同樓上,個人認為不問自拿之「轉錄」作為,並不會因為 06/10 17:28
5F:→ drowsy:所轉錄之文章是否出處或作者不可考,而掩其不適法性。 06/10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