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eating (想要沒有偏見的世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行人被機車撞 還被對方告 求救大家幫忙
時間Mon Jun 7 15:53:24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09年10/31晚上8:4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我媽媽腦震盪,身體多處挫傷。12歲的小妹輕微擦傷
對方撞斷牙齒數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做筆錄,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媽和小妹沒保險,對方機車保險過期了沒有繳錢。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媽和小妹是走路穿越馬路(而且不記得燈號了,只記得兩邊都沒有來車),
對方騎摩托車撞上她們。
事發在高雄市三多路上的sogo和星巴克中間快車道上,
我媽與小妹從sogo過馬路剛過雙黃線不久,就在快車道上被對方撞。
然後我媽和小妹被撞飛出去,我媽頭顱當下有流血,小妹嚇得半死還哭說媽媽妳不要死,
對方的摩托車也倒地,可能牙齒當下就被撞斷了幾顆。
雙方都沒有證人,警方也不願意代為調監視錄影帶,強調那不是他們的責任。
因此雙方筆錄都是各說各話,我媽說對方逆向,但對方聲稱她沒有逆向。
六、問題:
對方提傷害告訴告我媽和我小妹,說他們沒有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
害她撞上她們後牙齒斷掉,要跟我媽索取假牙費用20幾萬,
但我媽被撞當下腦震盪,因此做筆錄時講過什麼她已不記得,我媽沒有看清楚就簽名了。
由於被告,我媽只好也提傷害告對方,只能咬定對方騎車時沒有注意前方行人這一點
本來對方只告我媽,今天上高雄地檢署(第二次出庭)又說要連我小妹都一起告,
這下我媽慌了,她不希望才國一的小妹就要背上傷害罪的罪名。
我聽了我媽說這些覺得很生氣,
之前第一次出庭時,檢察官是說兩方都有錯,希望能和解就好
但那之後我媽和對方到了調解委員會調解時,對方又堅決不和解,一定要我媽賠錢!
所以才會有現在的第二次出庭。
請問,我媽和對方這樣子的情況,誰的贏面較大?對我小妹的影響為何?
我家是單親家庭,家裡加上我有四個小孩,我自己也還在唸書
我媽實在沒有錢付提告相關費用,更別說是請律師了,這就是為何她自己也受傷
仍希望和解的原因,我們真的好無力,希望有人能幫忙,我願意幫我媽寫狀子
(就是自己打官司那種?)謝謝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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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44.112
1F:推 netsc:看離斑馬線有多遠?沒走斑馬線,對方的贏面可能比較大哦 06/07 16:38
2F:→ netsc:或是有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 06/07 16:44
3F:→ even0213:提告很簡單,帶身份証(印章忘了要不要),到地檢署按鈴,就像 06/07 16:52
4F:→ even0213:新聞上常在演的.會有檢察官受理,或到警察局說要告誰 06/07 16:53
5F:→ even0213:條子作完筆錄會送到地檢.以上要記得帶相關証據.. 06/07 16:54
6F:→ depravity:管他有沒班馬線都有傷就互告吧 沒班馬線對方要完全無責 06/07 17:01
7F:→ depravity:在台灣也不容易出現 XD 06/07 17:02
8F:→ depravity:而且對方強制險過期先讓她吃張罰單並扣牌再說 XD 06/07 17:03
9F:推 fatcats:動力車輛跟行人的車禍~~舉證責任不是在動力車輛嗎?? 06/07 18:04
10F:→ m06:所以那台機車在快車道行駛? 看撞飛方向應該可知有無逆向 06/07 18:06
11F:推 fatcats:是重機嗎?? 如果是的話~~那力量一定超大...XDD 06/07 18:07
12F:→ overeating:法扶有身請過了 判定因為我媽當時名下有房子(現已被 06/07 18:16
13F:→ overeating:法拍賣掉了)以及我外婆有財產 而不過。 06/07 18:17
14F:→ overeating:目前我母親已經有告對方 但重點是對方要告我小妹... 06/07 18:18
15F:→ overeating:難道要我小妹也對對方提告?告精神傷害嗎... 06/07 18:18
16F:→ overeating:所以沒注意前方行人不會比沒走斑馬線還嚴重嗎 06/07 18:19
17F:→ overeating:檢察官有說 對方的煞車痕很長 應該是速度不慢 但對方說 06/07 18:20
18F:→ overeating:她只有騎時速30 06/07 18:21
19F:推 mmmms:就大家來告吧,他不會沒責任,你們也不會沒責任。 06/07 18:22
20F:→ even0213:煞車痕很長.沒人會認為只有30km/h.判斷是看証據的. 06/07 18:27
21F:→ su741231:機車騎在快車道~對方有錯吧 06/07 20:23
22F:→ Beijingman:人家有過失,你也有過失,走路不看路 06/07 20:33
23F:推 depravity:小妹告訴期已經過了 只有半個月 這就是人家告小妹的原因 06/07 20:45
24F:→ overeating:我不是問我媽和小妹有沒有過失或責任 是想請問大家 06/07 21:01
25F:→ overeating:以目前情況來看 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 但對方今天才提出 06/07 21:02
26F:→ overeating:要告我小妹 不是也已經過告訴期了嗎? 06/07 21:03
27F:→ overeating:我的問題是在'知道雙方都有錯'的前提下題出的 沒有 06/07 21:04
28F:→ overeating:覺得我媽和小妹沒有任何問題的意思 06/07 21:04
29F:→ overeating: 提(錯字) 06/07 21:05
30F:→ overeating:謝謝有給具體建議的大家! 06/07 21:06
31F:推 depravity:和對方沒共識就只好給法院判啊 @@ 06/07 21:09
32F:→ netsc:向法官博取同情吧...@@ 06/07 22:02
33F:→ vovo0930:上面推文有說了 就是互告 不知你小妹可否也告他 06/07 22:05
34F:→ vovo0930:這樣他會有兩條過失傷害嗎?? 06/07 22:06
35F:→ vovo0930:如果可以 對方要付出的成本大增 也許就會考慮和解了 06/07 22:07
36F:→ wkz:煞車痕多長?可以換算出速度。另你妹的事,前科別擔心,會塗銷 06/08 04:10
37F:→ overeating:謝謝大家的建議 我會轉告我媽媽 希望一切可以順利! 06/08 16:13
38F:→ aeromanser:行人有絕對路權,"撞到違規路人不用負責"是錯誤觀念 06/16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