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nkqueen7 (Monic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切結書問題
時間Thu May 27 23:45:17 2010
事實經過;
進公司工作簽署了切結書...
該切結書完全有失公平性.不簽署就無法成為正職員工.
成為正職員工應需簽署兩份.第一份放在面試的履歷人事資料後面.
第二份為實習期間通過後給予簽署.規範較細.第一份似乎是簽署了
(沒印象是否簽署且公司面試人員並沒有詳細解釋細則導致誤會
且該公司沒有給予切結書副本.....略知第一份切結書內容重點為
1:未足月不給予餐飲獎金
2:工作未滿足月.薪水以實際勞動天數平均分配之
(關於第1項)切結書有寫說未足月不發給餐飲獎金.而公司的餐飲獎金為每月固定獎金.應\
算在屬於底薪的一部分.若是以未足月的理由扣除.這樣底薪根本無法符合最低基本工資規定
(關於第2項)正確按照實際勞動天數算法應是24/30x17280=13824+假日給薪
且老闆認為只要持有切結書.本人在法律上無法站住腳.
問題:
目前勞資助調會於6/10舉行
1若是雇主指稱我已經隻到切結書內容並且同意的情況下簽署.
我該如何反擊對我比較有利呢????
好煩惱
2我有薪資單.雖然很詳細;但是雇主若指稱是我自己捏造的怎麼辦呢??
現在很怕雇主說謊將到時候實習薪資的3902算在我的底薪裡面
我3月是領13378+3902(實習薪資)=17280
(因為實習是不打卡.無法證明我在該公司實習的天數.雇主可以撒謊不予承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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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物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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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10.35
※ 編輯: punkqueen7 來自: 61.62.110.35 (05/27 23:45)
1F:推 depravity:1.知道內容和知道內容違法是兩回事 知道內容不表示後來 05/27 23:57
2F:→ depravity:才知道違法不能主張自己的權益 甚至可以想辦法騙出雇主 05/27 23:58
3F:→ depravity:知道內容違法還寫在裡面要員工千的說詞 05/27 23:58
4F:→ depravity:2.各說各話就變成舉證問題了 @@ 05/27 23:59
5F:→ punkqueen7:舉證問題有困難到...但是該公司有實習制度是事實 05/28 00:10
6F:→ punkqueen7:我不可能在沒實習的情況下直接正職的 05/28 00:10
7F:→ punkqueen7:目前可以證明我有實習的人都不在了... 05/28 00:41
8F:→ punkqueen7:但是有可以提出此公司確實有實習制度的人證@@ 05/28 00:42
9F:→ depravity:都不在了?? (都死亡的委婉說法??) 05/28 01:02
10F:→ punkqueen7:不是啦 是已經離職了(我去的時候帶我的兩位都離職了.. 05/28 01:07
11F:→ punkqueen7:聯絡不到人這樣. 05/28 01:07
12F:→ depravity:喔喔 SORRY我誤會了想說怎麼這麼巧 網咖會連續跳樓嗎@@ 05/28 01:12
13F:→ scott2009:之前不是有個判決,法官認為競業條款違反勞基法,且又沒 05/28 06:41
14F:→ scott2009:補償,這位女士是該公司的清潔工,雇主吃人夠夠 05/28 06:42
15F:→ scott2009:當初也一定是為了保留一份工作不得已而簽,雇主如果要免 05/28 06:43
16F:→ scott2009:責,應該在旁邊註明該文書也可以不簽之類的文字 05/28 06:43
17F:→ scott2009:應該就不會有任何的爭議,可是公司會這樣做嗎? 05/28 06:44
18F:→ punkqueen7:怎麼可能會標名可以不簽XDD這種雇主真的就是吃人夠夠 05/28 12:08
19F:→ punkqueen7:大概就是覺得我們在網咖打工的女生年紀都小.不敢怎樣 05/28 12:09
20F:→ punkqueen7:還說請我快點去準備資料趕快告他他等我傳票...... 05/28 12:09
21F:推 depravity:那找個懂的或看起來兇惡的陪妳去開協調會 05/28 12:14
22F:推 wallsons:切結書內容違反勞基法的話 該部份會無效 可以自己拿勞基 05/28 17:59
23F:→ wallsons:拿勞基法來看 05/28 17:59
24F:推 wallsons:老闆認為只要持有切結書.本人在法律上無法站住腳. 05/28 18:03
25F:→ wallsons:上面那句話是錯誤的 05/28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