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徵求] 幾個法律問題
時間Thu May 27 09:09:19 2010
※ 引述《ugotnothing (you got nothing)》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1B_S7e6H ]
: 作者: ugotnothing (you got nothing) 看板: Wanted
: 標題: [徵求] 幾個法律問題
: 時間: Thu May 27 08:50:45 2010
: 似乎還挺麻煩的
: 我阿姨是職業詐騙集團
: 眾所皆知 也被關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 10多年前被抓去關
: 我媽念在是親戚去保過他
: 沒想到那個畜生不知悔改
: 目標轉向我媽
: 寄黑函到我媽公司
: 又亂告說我媽侵占自己家的財產
: 纏訟五六年
: 告不成 不了了之
: 結果我媽又原諒他
: 事隔不到半年
: 又開始寄黑函
: 現在又告我媽偽造文書 說我媽的不是我外婆親生的
: 被他搞得不勝其擾 我覺得我媽都快要瘋了
: 問題來了
: 1.
: 他不斷誣告我媽 有辦法告到他抓去關嗎
如果是告刑事的,就有誣告罪的問題
要看他具體告的內容是什麼
會纏訟多年是指檢察官當初有起訴?還是?
: 2.
: 有辦法讓法院限制他濫用訴訟嗎
: 根本就是職業詐騙 擺明了要跟你耗那種
民事的部份,如果他繳的起裁判費
目前他愛怎麼告沒人管得了,連法官都要陪她玩
: 3.
: 義憤買兇殺人是否會輕判
自己殺才會減輕
會買兇應該就是經過審慎評估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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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7.28
1F:→ Eventis:自己殺還不夠,要"當場""激於義憤",而且要評價義憤,還要客 05/27 09:12
2F:→ Eventis:觀上足以引起公憤(33上99,30上2078);常舉的例子是抓姦當場 05/27 09:13
3F:→ Eventis:把姦夫給宰掉Orz 05/27 09:13
4F:→ Eventis:至於民事那一塊,如果真的"很超過",184I後段可能有機會可以 05/27 09:16
5F:→ Eventis:嘗試,不過要真的"很超過"Orz........ 05/27 09:16
6F:→ Eventis:這裡的"很~~~"不管加多少重音拖多長音節,都很難說一定夠用 05/27 09:17
7F:→ Eventis:,畢竟權利濫用實在是太抽象了Orz 05/27 09:18
8F:→ awanderer:看來整件事情就只能用orz來形容了XD 05/27 09:32
9F:→ lemondrink:要構成義憤殺人而得減輕的條件很困難 05/27 22:31
10F:推 hoboks:推l姊姊 目前應該只有殺姦夫才構成 05/27 22:55
11F:→ Eventis:有其它例子啦,弟弟忤逆頂撞打老爸被哥哥當場狠k結果掛掉的 05/28 01:21
12F:→ Eventis:那個還減了兩次,義憤+情輕法重,最後免關,是個真實案例. 05/28 01:24
13F:推 hoboks:是喔 那撲馬虎爛我 05/28 01:25
14F:→ Eventis:不過個人覺得這應該是律師厲害的關係,他講這個案子的時候 05/28 01:40
15F:→ Eventis:是特別拿這個來舉例律師要盡可能為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有利的 05/28 01:41
16F:→ Eventis:地位,因為他舉另一個對照組就是同業一碰到客戶來就說這個 05/28 01:41
17F:→ Eventis:關定了,結果嚇的那個老婦人回去就自殺了Orz 05/28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