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徵求] 几个法律问题
时间Thu May 27 09:09:19 2010
※ 引述《ugotnothing (you got nothing)》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Wanted 看板 #1B_S7e6H ]
: 作者: ugotnothing (you got nothing) 看板: Wanted
: 标题: [徵求] 几个法律问题
: 时间: Thu May 27 08:50:45 2010
: 似乎还挺麻烦的
: 我阿姨是职业诈骗集团
: 众所皆知 也被关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 10多年前被抓去关
: 我妈念在是亲戚去保过他
: 没想到那个畜生不知悔改
: 目标转向我妈
: 寄黑函到我妈公司
: 又乱告说我妈侵占自己家的财产
: 缠讼五六年
: 告不成 不了了之
: 结果我妈又原谅他
: 事隔不到半年
: 又开始寄黑函
: 现在又告我妈伪造文书 说我妈的不是我外婆亲生的
: 被他搞得不胜其扰 我觉得我妈都快要疯了
: 问题来了
: 1.
: 他不断诬告我妈 有办法告到他抓去关吗
如果是告刑事的,就有诬告罪的问题
要看他具体告的内容是什麽
会缠讼多年是指检察官当初有起诉?还是?
: 2.
: 有办法让法院限制他滥用诉讼吗
: 根本就是职业诈骗 摆明了要跟你耗那种
民事的部份,如果他缴的起裁判费
目前他爱怎麽告没人管得了,连法官都要陪她玩
: 3.
: 义愤买凶杀人是否会轻判
自己杀才会减轻
会买凶应该就是经过审慎评估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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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97.28
1F:→ Eventis:自己杀还不够,要"当场""激於义愤",而且要评价义愤,还要客 05/27 09:12
2F:→ Eventis:观上足以引起公愤(33上99,30上2078);常举的例子是抓奸当场 05/27 09:13
3F:→ Eventis:把奸夫给宰掉Orz 05/27 09:13
4F:→ Eventis:至於民事那一块,如果真的"很超过",184I後段可能有机会可以 05/27 09:16
5F:→ Eventis:尝试,不过要真的"很超过"Orz........ 05/27 09:16
6F:→ Eventis:这里的"很~~~"不管加多少重音拖多长音节,都很难说一定够用 05/27 09:17
7F:→ Eventis:,毕竟权利滥用实在是太抽象了Orz 05/27 09:18
8F:→ awanderer:看来整件事情就只能用orz来形容了XD 05/27 09:32
9F:→ lemondrink:要构成义愤杀人而得减轻的条件很困难 05/27 22:31
10F:推 hoboks:推l姊姊 目前应该只有杀奸夫才构成 05/27 22:55
11F:→ Eventis:有其它例子啦,弟弟忤逆顶撞打老爸被哥哥当场狠k结果挂掉的 05/28 01:21
12F:→ Eventis:那个还减了两次,义愤+情轻法重,最後免关,是个真实案例. 05/28 01:24
13F:推 hoboks:是喔 那扑马虎烂我 05/28 01:25
14F:→ Eventis:不过个人觉得这应该是律师厉害的关系,他讲这个案子的时候 05/28 01:40
15F:→ Eventis:是特别拿这个来举例律师要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法律上有利的 05/28 01:41
16F:→ Eventis:地位,因为他举另一个对照组就是同业一碰到客户来就说这个 05/28 01:41
17F:→ Eventis:关定了,结果吓的那个老妇人回去就自杀了Orz 05/28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