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iresty (Hu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工作未滿1月薪資正確算法是?
時間Wed May 19 22:21:58 2010
事實經過:前公司我是3/1到職,4/23時跟主管說處理私人事務做到月底離職,
主管說既然這樣就做到今天好了。
(真的有事才離職,不然原公司蠻輕鬆的^^")
所以我4月份上班時間4/1~4/23,4/6請一天病假,4/9請一天事假。
公司是週休,以月薪計算。
公司薪資計算是:底 薪:15552
全 勤: 1728
工作津貼: 4720
總 計:22000(再扣掉勞健保470)
工作津貼這個項目似乎是公司用來避稅的名目,因為全公司的員工
,不論是業務(30000↑)甚至是主管(薪水更高,但不知道多高),勞
健保投保薪資都是17280,員工報稅也是以17280報稅(報稅這點是聽
同事說的,但不確定,因為我要明年拿到扣繳憑單才知道),其餘都
是用工作津貼補上去。
問題:我想請問我4/6請病假,4/9請事假,4/23結束才離職,即上班時間為
4/1~4/23,那這段時間正確的薪資應為多少,公司薪水是下月10號匯
入,遇例假日延後,因為我今天才有空刷存摺,卻發現只存入11534
請問這符合勞基法的薪資算法嗎?
請問正確的薪資算法應為多少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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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止盡的爆肝中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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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iresty:請幫忙解決我的疑惑 拜託>/////////< 05/1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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