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84970639 (老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違規停車
時間Mon May 10 23:36:47 2010
事實經過:
凌晨十二點多,於公車招呼站牌(路邊)停車
駕駛未離開車輛,警察就前來取締開單
問題:
請問各位板大 違規停車是否需要先驅離無效才能開單
而且我並未離開車輛 這樣是否有補救的餘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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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50.36
1F:推 depravity:未離開車輛 叫違規"臨停"和違規停車不同罰則比較輕 05/10 23:56
2F:→ depravity:另除了駕駛未離開外還要符合未熄火+未滿三分鐘 05/10 23:57
3F:→ bailan:公車站應該是紅線了吧? 05/11 00:22
4F:推 depravity:不重要 公共汽車招呼10公尺內是法規明定不得臨停的地方 05/11 00:26
5F:→ depravity:不管有沒有劃線都不能停 05/11 00:27
6F:推 hoboks:凌晨12點還要開單喔 是有沒有這麼缺錢 05/11 00:58
7F:推 fatcats:剛剛一下子聯想到的竟然是公車專用道的站牌...XDDD 05/11 03:08
8F:推 cawba:三重的公車停等區都變成市民的停車格了 三重警察都瞎眼沒在 05/11 08:17
9F:→ cawba:抓的 有一次在三重搭公車才發現 原PO可以考慮搬去三重 XD 05/11 08:18
10F:→ w84970639:我真的住三重........不過我是在台北被開的 = = 05/11 08:27
11F:→ antibailan:還想申訴?台灣刁民好多,公車格本來就不能停 05/11 08:37
12F:推 depravity:那請你熟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內連"臨停"都不准的地方 05/11 08:46
13F:推 vicwk:原po問能否申訴不違版規 說人"刁民"反而有違規之嫌 05/11 08:47
14F:→ depravity:不然人坐車內不到一分鐘就收到單子可能會常常發生 05/11 08:47
15F:→ hoboks:我幾乎沒遇過九點以後紅線還在抓的 台北市很少有這種區域 05/11 10:01
16F:→ hoboks:一般而言 沒防礙交通 警察也不會九點以後故意去開紅線的單 05/11 10:02
17F:→ hoboks:原波可以去買樂透 05/11 10:02
18F:推 depravity:遇到和老婆(女友)吵架心情不好的 (誤) 05/11 10:33
19F:→ antibailan:沒防礙交通不是你說了就算 05/11 12:33
20F:推 hoboks:我講實務上會遇到的情形而已 又沒說停紅線就是對 05/11 13:10
21F:→ hoboks:不管有沒防礙交通 條文白紙黑字寫停紅線就是不對 05/11 13:11
22F:推 cawba:原PO果真是三重人 那可以原諒他 因為那裏的公車停等區24小時 05/11 14:25
23F:→ cawba:都是停滿車子的 可能從小就以為那裏可以停車了吧 XD 05/11 14:26
24F:→ phcebus:樓上是要說...三重不意外就是了 囧 05/11 14:27
25F:推 hoboks:三重這麼nice喔~~~ 05/11 14:40
26F:推 cawba:而且三重不戴安全帽騎車的人超多 鄉下都還比較守法 鄉民有機 05/11 15:43
27F:→ cawba:會一定要去見識一下 看過之後保證會覺得台北市交通很好 05/11 15:45
28F:推 netsc:台北市的公車停車格其實也是小黃和雙B的停車格 05/11 16:14
29F:→ enterpirse:可以逕行開單 05/1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