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84970639 (老邓)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违规停车
时间Mon May 10 23:36:47 2010
事实经过:
凌晨十二点多,於公车招呼站牌(路边)停车
驾驶未离开车辆,警察就前来取缔开单
问题:
请问各位板大 违规停车是否需要先驱离无效才能开单
而且我并未离开车辆 这样是否有补救的余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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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50.36
1F:推 depravity:未离开车辆 叫违规"临停"和违规停车不同罚则比较轻 05/10 23:56
2F:→ depravity:另除了驾驶未离开外还要符合未熄火+未满三分钟 05/10 23:57
3F:→ bailan:公车站应该是红线了吧? 05/11 00:22
4F:推 depravity:不重要 公共汽车招呼10公尺内是法规明定不得临停的地方 05/11 00:26
5F:→ depravity:不管有没有划线都不能停 05/11 00:27
6F:推 hoboks:凌晨12点还要开单喔 是有没有这麽缺钱 05/11 00:58
7F:推 fatcats:刚刚一下子联想到的竟然是公车专用道的站牌...XDDD 05/11 03:08
8F:推 cawba:三重的公车停等区都变成市民的停车格了 三重警察都瞎眼没在 05/11 08:17
9F:→ cawba:抓的 有一次在三重搭公车才发现 原PO可以考虑搬去三重 XD 05/11 08:18
10F:→ w84970639:我真的住三重........不过我是在台北被开的 = = 05/11 08:27
11F:→ antibailan:还想申诉?台湾刁民好多,公车格本来就不能停 05/11 08:37
12F:推 depravity:那请你熟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内连"临停"都不准的地方 05/11 08:46
13F:推 vicwk:原po问能否申诉不违版规 说人"刁民"反而有违规之嫌 05/11 08:47
14F:→ depravity:不然人坐车内不到一分钟就收到单子可能会常常发生 05/11 08:47
15F:→ hoboks:我几乎没遇过九点以後红线还在抓的 台北市很少有这种区域 05/11 10:01
16F:→ hoboks:一般而言 没防碍交通 警察也不会九点以後故意去开红线的单 05/11 10:02
17F:→ hoboks:原波可以去买乐透 05/11 10:02
18F:推 depravity:遇到和老婆(女友)吵架心情不好的 (误) 05/11 10:33
19F:→ antibailan:没防碍交通不是你说了就算 05/11 12:33
20F:推 hoboks:我讲实务上会遇到的情形而已 又没说停红线就是对 05/11 13:10
21F:→ hoboks:不管有没防碍交通 条文白纸黑字写停红线就是不对 05/11 13:11
22F:推 cawba:原PO果真是三重人 那可以原谅他 因为那里的公车停等区24小时 05/11 14:25
23F:→ cawba:都是停满车子的 可能从小就以为那里可以停车了吧 XD 05/11 14:26
24F:→ phcebus:楼上是要说...三重不意外就是了 囧 05/11 14:27
25F:推 hoboks:三重这麽nice喔~~~ 05/11 14:40
26F:推 cawba:而且三重不戴安全帽骑车的人超多 乡下都还比较守法 乡民有机 05/11 15:43
27F:→ cawba:会一定要去见识一下 看过之後保证会觉得台北市交通很好 05/11 15:45
28F:推 netsc:台北市的公车停车格其实也是小黄和双B的停车格 05/11 16:14
29F:→ enterpirse:可以迳行开单 05/1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