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OC6666 (不醉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勞資] 新公司報到 要求簽訂合約
時間Fri May 7 23:11:21 2010
我最近也有碰到類似以下的問題?
實在很想了解,如果真的簽定了合約,提前離職是否真的要賠金額
會想離職,是因為現在的情況,跟面試時講的都不一樣,很多不合理的規定
例如盤點,虧損,要求賠償,賠償就算了。盤點也是他們自已在盤,庫存自已在看
再來,賠償的金額居然是賣價,而不是成本價,價錢有的可以差上一倍以上也。
※ 引述《smallsun421 (deep fish)》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經歷了幾個月的流浪終於找到工作,但公司說要簽訂任職承諾保證書,
: 如下:
: 本人 XXX 同意至少於 XXXX股份有限公司任職服務二年, 若
: 二年內自願性離職, 造成公司投資培育資源之浪費, 願無條件賠償離職當
: 月份薪資三倍, 作為抵扣違反承諾及在職期間公司所做之教育訓練費。
: 此致
: XXXX 股份有限公司
: 問題:
: 1. 進去後,公司如果惡意刁難,逼我提出離職,我就得乖乖罰錢?
: 這個合約合法嗎?
: 2. 很不想簽這合約,還沒進公司也不清楚公司狀況,就綁兩年給公司,
: 但工作又很難找,我該不該簽定這合約?
: 3. 擔心工作幾天後發現這間公司狀況很糟,想離職是否就得罰3個月?
: 即便只有工作一個禮拜?
: 感謝各位大大的指點 m(_ _)m
: 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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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6.83.22
1F:推 hoboks:不合理 05/07 23:28
2F:推 genderbb:這種事情沒有非賠不可,但要肯花時間處理,嫌麻煩通常就 05/08 06:42
3F:→ genderbb:只能花錢學經驗了 05/08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