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poring (波利先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對方酒駕加逆向與我方發生車禍
時間Mon May 3 13:07:31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9/05/02 pm 9:0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昏迷送醫(聽說倒地時有呻吟,但家屬說送到醫院時昏迷指數三,目前手術完清醒!?)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皆有,沒破壞現場,派出所就在離現場一百公尺的地方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說來離奇又倒楣,但不是本人發生,不過機車是我的,是學弟昨天騎去吃飯時發生的事
在東華大學志學街外面的台九線,有家木木媽媽麵食,我學弟從志學車站騎車到那裏準備
吃飯,已經快到店門口,方向燈有打,車子也因要停車已經煞車至快沒速度,突然有一中
年人騎著腳踏車逆向擦撞到學弟,人與腳踏車倒地時,對方的頭撞到停在旁邊的機車,接
著就倒地不起,但有呻吟,表示還沒昏過去。
請志學派出所的員警拍攝現場和作筆錄,對方身上有濃濃的酒臭,根據當地居民表示他是
個有名的酒鬼。送醫後對方家屬跟學弟表示他常常這樣沒關係,之後與教官到慈濟醫院時
對方家屬突然說昏迷指數是三,且顱內出血開刀中,學弟嚇得半死,我人在台北也嚇得快
掛。
剛剛打電話給學弟,他說對方手術做完已經清醒,但現在疑問重重,因為我以前有出過車
禍且上過法院,這種事情我看得很謹慎。
六、問題:
1.對方腳踏車酒駕、沒掛車燈且逆向,剛好擦撞到我學弟以致人車倒地,若對方不自知理
虧不和解,進法律程序時預估責任歸屬?
2.有證人,這家店的老闆正好在門口,並目擊到一切,原本在做筆錄時處處護著學弟,但
知道對方可能有生命危險時卻避著,不太願意作證,若上法院的話會強制證人出庭嗎?
3.兩方的車,腳踏車無傷,但我的機車前車殼有些凹陷,我該找誰索賠?
4.昨天有問過法律所的學姐,學弟是有駕照的,所以我本身沒責任,她說就算出庭也不會
傳到我,我是不想再接傳票了,之前的官司打到怕。學姐說得有問題嗎?
5.我不相信對方家屬片面說詞,請問學弟可以跟警局和醫院調閱筆錄和醫療紀錄嗎?就我
所知昏迷指數三有很大的機率會植物人或死亡,與現在的情況不太符合。
6.上網查判決書,剛好有個東海大學的學生也是遇到這樣的情形,且被判無罪,這兩件事
有很多相似之處,但學弟的過失卻不如東海學生來得大,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我認為不
適用在這件事上,因已經煞車至接近最低速,要閃避卻沒那個速度轉龍頭,我上面主張
不適用該條款是否有機會成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花蓮喝酒且酒駕的人很多,希望大家以後能夠多看一點,我現在越來越討厭酒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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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7.44.243
1F:→ louisex4:99/05/05,未來式? 05/03 16:10
2F:推 hoboks:學弟不賠你嗎? 05/03 16:20
3F:→ hoboks:若學弟無過失 在民法規定上借用人的確可以不用負責 05/03 16:22
4F:→ hoboks:可是情理上 學弟不幫你牽去修嗎? 05/03 16:23
5F:推 ChienFong:99/05/05 pm 9:00.....叫學弟那個時間別出門...(誤) 05/03 17:44
※ 編輯: mrporing 來自: 116.59.175.131 (05/03 18:22)
6F:→ mrporing:沒有,是學弟現在正煩惱,找他要好像也怪怪的,希望是能 05/03 18:23
7F:→ mrporing:用保險理賠的方式,但對方騎腳踏車沒車險,他本身也無保 05/03 18:24
8F:推 cawba:就算對方有保險也只會保人身保險 不會賠車損 叫學弟意思一下 05/03 21:40
9F:→ cawba:另外這個案件到檢察官那邊應該就不起訴處分了 不用出庭 05/03 21:41
10F:→ mrporing:請問樓上是說哪方面到檢察官就停了? 05/03 23:57
11F:推 cawba:檢察官會先開偵查庭調查 決定要不要起訴?用什麼罪名 05/04 02:11
12F:→ cawba:上次那個在涵洞中被酒醉歐吉桑逆向撞到 毆吉桑掛點就是不起 05/04 02:12
13F:→ cawba:訴處分 可是無恥的家人聲請再議 之後新聞就沒報了 05/04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