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請問房子失火發生的財物損失是房東賠還 …
時間Mon Apr 26 20:03:01 2010
這個問題很麻煩
財物的損失分成兩個部份來討論
一、房東的財產
二、其他鄰居的財產
其他鄰居的財產由房客來負責賠償
麻煩的是房東的房子
若當時租賃契約沒特別約定
有可能失火時 由於小孩並沒有重大過失
導致無法求償
所以還是要研究契約以及追究小孩的責任
釐清到底能不能求償
※ 引述《stupid1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有一位房客的小孩(12歲),趁大人不在家時玩火釀成火災
: 因為是套房,所以延燒到週遭許多地方
: 包括樓上及樓下還有隔壁棟,燒壞許多管線,冷氣機,窗戶,及其他間套房房客的家具等等
: 且消防隊滅火後大淹水造成樓下的公司部分機器毀損
: 問題:請問此情況下房子失火發生的財物損失是應該房東賠還是房客賠?
: 房東需要舉證什麼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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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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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hsinyeh:不只是小孩的責任吧...家屬也有責任阿 04/27 00:59
先討論房東的財產
家屬的責任是法代的責任 以及因為類推224
被跟小孩的故意過失綁在一起
才再去論434重大過失的失火責任
今天失火後 發生了侵權責任(187)與契約責任(434)競合
若兩個請求權皆能主張
如此則架空434的請求權 因為侵權只要過失就要負責
不需要到重大過失 故讓其只能主張434較為合理
所以法代的身分就不用討論了 只剩下契約責任要研究
而失火的對象是小孩 首要研究的是小孩究竟有沒有重大過失
再去論契約的當事人 房客 有沒有因此具有重大過失 可不可以歸責
這些就是我說的 很麻煩的原因
當初定契約如果沒有特約排除 又剛好發生的是失火
就有很多事情要上法院爭執了
而其他鄰居的財產由房客來負責已如上述
原因就是因為187法代需要負責
6F:推 a386036:看怎樣的套房 有些可以要死房東 04/27 01:03
7F:推 depravity:家屬可能有另外一種責任 04/27 14:20
8F:→ depravity:讓小孩單獨在家玩火 這歸責家長而非小孩 04/27 14:21
這麻煩的地方就在於法代的187責任 也是一種侵權責任
侵權人是小孩 只是推定法代監督不周 讓法代被綁著去連帶賠償
除非能舉證法代監督很周全了才能躲掉這條責任
第 187 條 (法定代理人之責任)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侵權跟契約責任的競合 就又回到此案的爭議上了
如果讓侵權責任無限制的主張 恐會架空434契約責任
9F:推 awanderer:契類無物不侵 不是按照這個順序來請求嗎? 04/28 08:27
10F:→ hoboks:這個順序是王師建議的順序 訴訟法的學者未必接受 04/28 12:51
通常請求權自由競合的情況
應該都可以讓原告自行選擇要用哪個請求權
這是訴訟法上處分權主義的內涵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4/28 12:53)
11F:→ Eventis:法院應適度闡明使當事人有訴之變更追加/反訴的機會,俾能貫 04/28 14:01
12F:→ Eventis:徹修法後擴大訴訟紛爭解決一次性的旨趣..........(遠目) 04/28 14:01
13F:推 newrulin:契類無物不侵它,是用負面審查吧,正面成立不排斥。 04/28 16:16
14F:→ newrulin:那也只是提供順序不代表競合 04/28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