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ggs0613 (0982890911)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客戶還不出貨款 承諾以勞退金支付 可以請求法院公正嗎
時間Thu Apr 8 01:33:00 2010
事實經過:一名客戶跟我們買東西
但是欠了不少錢..結果也到別的店家購買..
名下沒有財產..允諾幾年後的勞退金支付..
但怕口說無憑..也怕娜做他用..
我們可以經由什麼來要求自保嗎.也保證他會支付這個貨款
問題:1.經由第三者公證來簽訂合約約束他在勞保金下來時候我們可以優先
處置嗎?
2.期間貨款是否有法律上所謂的有效追溯期..要做些什麼動作讓債務
關係一直存在著
3.如果遇到要不回的債務可以向對方進行如何的法律行動來保護自己的
權力呢?
4.可否要求其親屬代為償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小本生意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提供意見..如果相關文章也請大家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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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37.27
1F:→ Eventis:應該會被公證人依公證法70條,以違反勞工保險條例29條第1項 04/08 01:36
2F:→ Eventis:及勞工退休金條例29條為由,拒絕公證. 04/08 01:37
3F:推 depravity:4.其親屬沒有答應這要求的義務(遇到好心人可能會答應) 04/08 08:04
4F:→ meggs0613:所以他說要用勞保金還錢我們沒法請他證明嗎.. 04/08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