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y8863 (隨心所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飲料店工作被老闆壓榨~請大大幫忙!!
時間Wed Mar 31 22:29:58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兩個星期前在嘉義的咖啡冷飲專賣店工作
由於是新開的冷飲店~所以制度很不完善
面試時老闆說正職試用期一個月16000(全勤加1000)(低於勞基法規定17280)
還有七天內離職並不給付薪水(當時只是口頭告知)
而且老闆並沒有幫我們投保勞健保(共5名員工)
當時想說先做看看不敢多問~只知道早晚班各七個半小時(後來才知道正職月休三天)
沒想到第一天上班就上全天班(15個小時)
老闆還要求往後10天為受訓期並且需上全天班
意思就是說要每天站15小時連續11天(加第1天)
由於老闆對員工待遇說的不清不楚~也沒有員工規章(工作第10天才補上)
我們怕領不到薪水所以不敢吭聲
於是我從3月18號一直上班至3月28號(共11天)
29號早上老闆打電話來說店裡生意不好需要精簡人事
叫我今天不用來上班了~晚點過來領薪水
結果他這11天總共才給我6000元
意思就是說我的時薪才6000/(11*15)=36元
我聽到薪資後當場傻眼~因為我們工讀生時薪是75元
老闆說因為我是正職所以要算月薪除以天數
就是16000/30天*11工作天=5866元~然後說很佛心的給我6000元
我為了先拿到薪水所以只能氣在心裡~不敢跟老闆翻臉
後來我去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目前還沒開始協調)
勞工局的人先打電話給老闆詢問是否有超時工作的事情
老闆不斷強調他有事先告知並取得我的同意
但事實上我並不曉得每天工作15小時只能領一天的錢(16000/30=533)
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老闆是否明確的違反勞基法??
我該如何在勞資爭議協調會上爭取我的權益??
勞資爭議協調會有辦法討回我應得的薪資嗎??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本篇文章~肛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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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32.50
1F:推 winman983:就算你同意超時工作沒同意超時部份不算錢吧~ 03/31 22:33
2F:→ winman983:看有沒有打卡~跟保留薪資證明!直接去勞工局申訴他違反 03/31 22:33
3F:→ winman983:勞基法且不符最低薪資! 03/31 22:34
4F:→ iDemon:無論你同意什麼條件,都不能比勞基法的條件差。 03/31 23:05
5F:→ iDemon:違者無效,所以用力爭取自己的權益。 03/3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