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endipity7 (好不容易到了30)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仲介簽約
時間Tue Mar 30 09:45:03 2010
事實經過:
3/1 A不知道哪一條神經不對,跑去跟仲介簽約,要賣房子。
3/27 才知道A用220的賤價,將房子賣出去,已
經跟人家簽約,而且兩台冷氣、熱水器、跟生財工具通通轉贈買方。
3/28 才知道要毀約的話,要賠訂金的兩倍,加上仲介費,總共要支
出三十萬。
問題:
請問有什麼辦法解決目前這個處境?
難道真的只有賠錢了事嗎?
A在未經家人同意下,擅自作主
偏偏房子又是他的名字,
冷氣、熱水器、跟生財工具也不是他的,要如何要回那些東西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F:推 scott2009:賣自己名下的財務怎麼可以叫做擅自?當然如果有合法 03/30 09:51
2F:→ scott2009:權力,也不需要經過家人同意 03/30 09:52
可是貸款都是A妻在付 A賣出時,沒有知會A妻
A妻的東西還放在那間房子 目前A與A妻分居中
但沒有申請離婚 是不是分居超過6個月可以訴請離婚?
3F:推 winman983:都幾歲的人了!自己決定就要自己擔!不想賣就賠錢~~ 03/30 09:54
4F:→ winman983:個人覺得買方比較倒楣~遇到個出爾反爾的賣方 03/30 09:55
A是個自私的人 房子不全是他買的
只是當初A與A妻結婚並沒有特別申明財產的分配
5F:推 depravity:1.A有權處分那房子絕不是"擅自" 03/30 10:13
6F:→ depravity:2.A無權處分的不屬於他的生財工具所有權人可以拿走 03/30 10:13
7F:→ depravity:讓A自己想辦法去 03/30 10:14
8F:→ depravity:3.如果你是要問怎麼樣不賠錢的解決那請靠口才說服相關人 03/30 10:15
A是一個年近60的人 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跑去跟人家簽約?
字都看不清楚了 能確定合約上的內容?
仲介也真沒良心 年紀一大把的人腦袋都不清楚了
還讓房子賤價出售
房子不全是他花錢買的 只是登記在他名下
這樣要如何主張A妻的權利?
總不能A一直捅嘍子 A妻去收拾吧?
9F:推 cawba:買方是善意第三人不用管A的家務事 A妻跟A有什麼民事糾紛請上 03/30 17:35
10F:→ cawba:法院由法官定奪 不履行契約就賠一倍訂金可是民法規定的 不是 03/30 17:37
11F:→ cawba:仲介自己私下定的 我同學作仲介還遇過100萬的違約金 那個人 03/30 17:38
12F:→ cawba:也跟你一樣不想付這筆錢 還跑去店裡面大吵大鬧 XD 03/30 17:39
請問確定是一倍訂金嗎? 消息好像是2倍
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
請問您說的是這個法規嗎?
若收到定金為15元 則須還給原本的15元(收的)
然後再給15元嗎?
也就是還30元? right?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另外想請問違約金的部分
據說是要賠2倍違約金 跟 給仲介的費用
請問賠償的依據是根據? 多少才算合理?
另外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牽扯到哪些相關法律?
謝謝
13F:→ depravity:單純用年紀抗辯60歲很難夠成理由 那些X董超過的比比皆是 03/31 10:42
14F:→ depravity:台灣遺產稅記錄保持人9X歲還不是簽了一堆合約 @@" 03/31 10:43
A目前賺的錢一個月沒超過2萬
花了一輩子還賺不到一棟房子
要不是A妻 他可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目前可以確定的是他在打那棟房子的主意
所以A妻要力爭自己的權利
希望版友能提供建議
※ 編輯: serendipity7 來自: 114.47.238.162 (03/31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