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endipity7 (好不容易到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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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仲介签约
时间Tue Mar 30 09:45:03 2010
事实经过:
3/1 A不知道哪一条神经不对,跑去跟仲介签约,要卖房子。
3/27 才知道A用220的贱价,将房子卖出去,已
经跟人家签约,而且两台冷气、热水器、跟生财工具通通转赠买方。
3/28 才知道要毁约的话,要赔订金的两倍,加上仲介费,总共要支
出三十万。
问题:
请问有什麽办法解决目前这个处境?
难道真的只有赔钱了事吗?
A在未经家人同意下,擅自作主
偏偏房子又是他的名字,
冷气、热水器、跟生财工具也不是他的,要如何要回那些东西呢?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1F:推 scott2009:卖自己名下的财务怎麽可以叫做擅自?当然如果有合法 03/30 09:51
2F:→ scott2009:权力,也不需要经过家人同意 03/30 09:52
可是贷款都是A妻在付 A卖出时,没有知会A妻
A妻的东西还放在那间房子 目前A与A妻分居中
但没有申请离婚 是不是分居超过6个月可以诉请离婚?
3F:推 winman983:都几岁的人了!自己决定就要自己担!不想卖就赔钱~~ 03/30 09:54
4F:→ winman983:个人觉得买方比较倒楣~遇到个出尔反尔的卖方 03/30 09:55
A是个自私的人 房子不全是他买的
只是当初A与A妻结婚并没有特别申明财产的分配
5F:推 depravity:1.A有权处分那房子绝不是"擅自" 03/30 10:13
6F:→ depravity:2.A无权处分的不属於他的生财工具所有权人可以拿走 03/30 10:13
7F:→ depravity:让A自己想办法去 03/30 10:14
8F:→ depravity:3.如果你是要问怎麽样不赔钱的解决那请靠口才说服相关人 03/30 10:15
A是一个年近60的人 也不知道为什麽突然跑去跟人家签约?
字都看不清楚了 能确定合约上的内容?
仲介也真没良心 年纪一大把的人脑袋都不清楚了
还让房子贱价出售
房子不全是他花钱买的 只是登记在他名下
这样要如何主张A妻的权利?
总不能A一直捅喽子 A妻去收拾吧?
9F:推 cawba:买方是善意第三人不用管A的家务事 A妻跟A有什麽民事纠纷请上 03/30 17:35
10F:→ cawba:法院由法官定夺 不履行契约就赔一倍订金可是民法规定的 不是 03/30 17:37
11F:→ cawba:仲介自己私下定的 我同学作仲介还遇过100万的违约金 那个人 03/30 17:38
12F:→ cawba:也跟你一样不想付这笔钱 还跑去店里面大吵大闹 XD 03/30 17:39
请问确定是一倍订金吗? 消息好像是2倍
第 248 条 订约当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时,推定其契约成立。
第 249 条 定金,除当事人另有订定外,适用左列之规定:
一、契约履行时,定金应返还或作为给付之一部。
二、契约因可归责於付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定金不得请求
返还。
三、契约因可归责於受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该当事人应加倍
返还其所受之定金。 ^^^^
请问您说的是这个法规吗?
若收到定金为15元 则须还给原本的15元(收的)
然後再给15元吗?
也就是还30元? right?
四、契约因不可归责於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定金应返还之。
另外想请问违约金的部分
据说是要赔2倍违约金 跟 给仲介的费用
请问赔偿的依据是根据? 多少才算合理?
另外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牵扯到哪些相关法律?
谢谢
13F:→ depravity:单纯用年纪抗辩60岁很难够成理由 那些X董超过的比比皆是 03/31 10:42
14F:→ depravity:台湾遗产税记录保持人9X岁还不是签了一堆合约 @@" 03/31 10:43
A目前赚的钱一个月没超过2万
花了一辈子还赚不到一栋房子
要不是A妻 他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他在打那栋房子的主意
所以A妻要力争自己的权利
希望版友能提供建议
※ 编辑: serendipity7 来自: 114.47.238.162 (03/31 12:15)